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mail:*@*q.com联系电话:0873-* 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
1 | 建水 (略) 年清洗*套布草、*套餐具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3号 | 2024-6-24 | |
2 | 建水县亚发洗涤厂年清洗*套布草、*套餐具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4号 | 2024-6-24 | |
3 | (略) 原料仓储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5号 | 2024-6-27 | |
4 | 红河建水县 (略) 洗涤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6号 | 2024-6-2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mail:*@*q.com联系电话:0873-* 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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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
1 | 建水 (略) 年清洗*套布草、*套餐具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3号 | 2024-6-24 | |
2 | 建水县亚发洗涤厂年清洗*套布草、*套餐具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4号 | 2024-6-24 | |
3 | (略) 原料仓储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5号 | 2024-6-27 | |
4 | 红河建水县 (略) 洗涤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4〕16号 | 202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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