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2024年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经营主体遴选备案公告
平罗县2024年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经营主体遴选备案公告
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粮型新型经营主体粮食单产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现对有意愿承担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遴选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
平罗县农经站业务室
三、项目内容
支持玉米、小麦、大豆(复合种植),兼顾水稻、马铃薯和小杂粮等作物生产,重点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四、申报条件
对近1年内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所扶持的家庭农场需完成“一码通”赋码登记;扶持对象需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定,已按规定享受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合作社章程。
4、营业执照。
5、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征信信息。
6、成员出资清单及成员花名册。
7、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六、其他事项
1.申报资料统一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2.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均可参加遴选备案,达不到认定条件和逾期不上报,未列入遴选备案名单的一律不得承担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3.本此遴选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将做为开展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请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联系人:县农经站马雪峰李宏阳联系方式:*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粮型新型经营主体粮食单产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现对有意愿承担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遴选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
平罗县农经站业务室
三、项目内容
支持玉米、小麦、大豆(复合种植),兼顾水稻、马铃薯和小杂粮等作物生产,重点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四、申报条件
对近1年内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所扶持的家庭农场需完成“一码通”赋码登记;扶持对象需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定,已按规定享受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合作社章程。
4、营业执照。
5、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征信信息。
6、成员出资清单及成员花名册。
7、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六、其他事项
1.申报资料统一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2.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均可参加遴选备案,达不到认定条件和逾期不上报,未列入遴选备案名单的一律不得承担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3.本此遴选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将做为开展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请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联系人:县农经站马雪峰李宏阳联系方式:*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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