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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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蓝田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蓝 (略) 24号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发文时间

1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陕西 (略)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蓝环批复〔2024〕12号

陕西 (略)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

陕西 (略)

2024年6月5日

2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蓝环批复〔2024〕13号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

陕西秦 (略)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蓝环批复〔2023〕12号关于陕西 (略)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蓝环批复〔2024〕13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蓝田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蓝 (略) 24号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发文时间

1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陕西 (略)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蓝环批复〔2024〕12号

陕西 (略)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

陕西 (略)

2024年6月5日

2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蓝环批复〔2024〕13号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

陕西秦 (略)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蓝环批复〔2023〕12号关于陕西 (略)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蓝环批复〔2024〕13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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