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体遴选公告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体遴选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6-2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健全农技推广管理体系,加快农业科技现代化步伐,现面向全区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从小麦、蔬菜、中药材和林果四个产业的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中进行遴选。
二、各项目主体职责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通过合作方式,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开 (略) ,建立技术示范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示范基地在开展示范推广展示过程中,可享受适当补贴。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5户以上普通农户应用农业新技术;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指导;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补贴。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2)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技术水平较高,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
(4)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5)小麦、中药材种植规模300亩以上;露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林果50亩以上。
(6)项目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优先。
(7)此次报名有四个一票否决项,包括:
1. 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
2. 有涉嫌不良记录的;
3. 被各级媒体曝光过负面报道的;
4. 没有实质性开展农业生产的。
四、遴选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推荐,填写主体申报表;
(2)经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从申报主体中,择优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县级农业创新驿站。
(3)对初步确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农业创新驿 (略) 站进行公示。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4日止;
报名地点: (略) 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楼农业农村局405室
联系人:胡芳辉 魏涛淘
联系电话:0319-*
(略) 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6-2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健全农技推广管理体系,加快农业科技现代化步伐,现面向全区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从小麦、蔬菜、中药材和林果四个产业的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中进行遴选。
二、各项目主体职责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通过合作方式,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开 (略) ,建立技术示范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示范基地在开展示范推广展示过程中,可享受适当补贴。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5户以上普通农户应用农业新技术;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指导;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补贴。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2)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技术水平较高,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
(4)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5)小麦、中药材种植规模300亩以上;露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林果50亩以上。
(6)项目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优先。
(7)此次报名有四个一票否决项,包括:
1. 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
2. 有涉嫌不良记录的;
3. 被各级媒体曝光过负面报道的;
4. 没有实质性开展农业生产的。
四、遴选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推荐,填写主体申报表;
(2)经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从申报主体中,择优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县级农业创新驿站。
(3)对初步确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农业创新驿 (略) 站进行公示。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4日止;
报名地点: (略) 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楼农业农村局405室
联系人:胡芳辉 魏涛淘
联系电话:0319-*
(略) 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