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华东石膏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石膏干粉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华东石膏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石膏干粉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年产*吨石膏干粉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3日至7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吨石膏干粉砂浆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西段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由于石 (略) 场形式变好,建设单位计划重启该产品的生产,在此背景下建设单位提出本次扩建项目的实施。扩建内容为新建4#车间建筑面积3500㎡,用于石膏干粉砂浆生产线使用,布置2条年产*吨石膏砂浆生产线和一条年产*吨石膏砂浆生产线,扩建后新增年产*吨石膏干粉砂浆。扩建后全厂实现年产*吨脱硫石膏粉和*吨石膏干粉砂浆的生产规模。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搅拌主机、外加剂破袋投料、袋装产生的粉尘产生处布置粉尘收集点,搅拌主机内部收集点收集效率100%,外加剂破袋投料口以及袋装收集效率90%,收集后由搅拌主机自带的覆膜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再经封闭式厂房四周自动水喷淋装置进一步处理,处理后4#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新增3条石膏干粉砂浆生产线配置9台筒仓,9台筒仓进料时顶部排气口呼吸粉尘全封闭收集后经仓顶覆膜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经新增的30m高* 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可起到一定降噪效果。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外加剂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外加剂废包装袋依托现有工程危废库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12-*-04-0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年产*吨石膏干粉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3日至7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吨石膏干粉砂浆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西段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由于石 (略) 场形式变好,建设单位计划重启该产品的生产,在此背景下建设单位提出本次扩建项目的实施。扩建内容为新建4#车间建筑面积3500㎡,用于石膏干粉砂浆生产线使用,布置2条年产*吨石膏砂浆生产线和一条年产*吨石膏砂浆生产线,扩建后新增年产*吨石膏干粉砂浆。扩建后全厂实现年产*吨脱硫石膏粉和*吨石膏干粉砂浆的生产规模。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搅拌主机、外加剂破袋投料、袋装产生的粉尘产生处布置粉尘收集点,搅拌主机内部收集点收集效率100%,外加剂破袋投料口以及袋装收集效率90%,收集后由搅拌主机自带的覆膜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再经封闭式厂房四周自动水喷淋装置进一步处理,处理后4#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新增3条石膏干粉砂浆生产线配置9台筒仓,9台筒仓进料时顶部排气口呼吸粉尘全封闭收集后经仓顶覆膜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经新增的30m高* 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可起到一定降噪效果。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外加剂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外加剂废包装袋依托现有工程危废库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12-*-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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