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江区
2024年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 ? 箱:*@*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水预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项目 | (略) 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 | 苏州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新建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一套及配套辅助设备设施,预留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一套,年处理预处理能力*吨、预留年中水回用能力*吨 |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等因自身运营产生的少量废水与收集的企业印染废水一起进入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处理。 2.本项目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 |
2 | 新建*类仓库项目 | (略)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 (略) 1999号 | 苏州 (略) | 苏州 (略) | 新建*类仓库项目 | 1.本项目须全面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废水、扬尘等的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管理,以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4.你公司须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6.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7.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
3 | 年产高性能缓冲新材料2800吨、包装材料1800吨 | (略) 吴江区黎里镇 (略) 2228号 | 苏州百禧 (略) | 苏州 (略) | 年产高性能缓冲新材料2800吨、包装材料1800吨 |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 (略) (略) 排入 (略) 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 ? 箱:*@*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水预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项目 | (略) 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 | 苏州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新建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一套及配套辅助设备设施,预留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一套,年处理预处理能力*吨、预留年中水回用能力*吨 |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等因自身运营产生的少量废水与收集的企业印染废水一起进入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处理。 2.本项目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 |
2 | 新建*类仓库项目 | (略)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 (略) 1999号 | 苏州 (略) | 苏州 (略) | 新建*类仓库项目 | 1.本项目须全面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废水、扬尘等的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管理,以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4.你公司须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6.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7.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
3 | 年产高性能缓冲新材料2800吨、包装材料1800吨 | (略) 吴江区黎里镇 (略) 2228号 | 苏州百禧 (略) | 苏州 (略) | 年产高性能缓冲新材料2800吨、包装材料1800吨 |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 (略) (略) 排入 (略) 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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