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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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05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4〕5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7-*-17-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项目区上下水系统年久失修,管道老化、堵塞、渗漏等问题频发,同时暖气管道的老化导致供热效率逐渐降低,室内温度难以保证,居民在寒冷的冬季备受煎熬。 (略) 系统的安全隐患, (略) 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 (略) 老化等问题,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分别对惠农区民安佳苑小区、水城民生小区、惠民小区、恒享公寓四个小区47栋楼的基础设施领域更新改造。

  具体内容为:更换室外供暖管道8340米,更换楼梯间供暖管道3940米,楼内供暖管道3392米,更换给水管道*米,更换远程智能水表3312个,更换室外排水管道*米,恢复管道开挖所破坏的面包砖、混凝土硬化地面等;加装监控系统4套,摄像头410个,配套线缆*米;更换外窗762平方米,更换单元门、住户门、防火门等共计171套,改造大门1座,更换疏散应急指示灯79套,更换部分楼栋屋面防水材料,更换电梯2部。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8月—2025年11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081.*元,其中工程费*元,其他费159.*元,预备费146.*元。

  资金来源:争取2024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惠审管批字〔2024〕105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4〕5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7-*-17-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项目区上下水系统年久失修,管道老化、堵塞、渗漏等问题频发,同时暖气管道的老化导致供热效率逐渐降低,室内温度难以保证,居民在寒冷的冬季备受煎熬。 (略) 系统的安全隐患, (略) 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 (略) 老化等问题,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分别对惠农区民安佳苑小区、水城民生小区、惠民小区、恒享公寓四个小区47栋楼的基础设施领域更新改造。

  具体内容为:更换室外供暖管道8340米,更换楼梯间供暖管道3940米,楼内供暖管道3392米,更换给水管道*米,更换远程智能水表3312个,更换室外排水管道*米,恢复管道开挖所破坏的面包砖、混凝土硬化地面等;加装监控系统4套,摄像头410个,配套线缆*米;更换外窗762平方米,更换单元门、住户门、防火门等共计171套,改造大门1座,更换疏散应急指示灯79套,更换部分楼栋屋面防水材料,更换电梯2部。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8月—2025年11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081.*元,其中工程费*元,其他费159.*元,预备费146.*元。

  资金来源:争取2024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民安佳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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