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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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

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产业发展室):
  报来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4-*)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包括云资源、成品软硬件、 (略) 运营等。具体建设内容:
  1.建设1套大中小屏的经济形势分析中枢。
  2.构建3个重点应用场景,包括重大项目督导、产业链精准招商和社区集体经济“三资”监管。
  3.构筑1个部门数据工作台。
  4.搭建1个经济数据资源池。
  5.建设1个政企互动工具。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804.*元以内,其中建设费1702.*元,二类费*元。
  资金来源:1804.*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79号)。
  (二)《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信绩办〔2024〕3号)。
  (三)《 (略) 香洲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产业发展室):
  报来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4-*)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包括云资源、成品软硬件、 (略) 运营等。具体建设内容:
  1.建设1套大中小屏的经济形势分析中枢。
  2.构建3个重点应用场景,包括重大项目督导、产业链精准招商和社区集体经济“三资”监管。
  3.构筑1个部门数据工作台。
  4.搭建1个经济数据资源池。
  5.建设1个政企互动工具。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804.*元以内,其中建设费1702.*元,二类费*元。
  资金来源:1804.*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4〕79号)。
  (二)《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信绩办〔2024〕3号)。
  (三)《 (略) 香洲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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