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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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

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产业发展室):
  报来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4-*)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包括云资源、成品软硬件、 (略) 运营等。具体建设内容:
  1.建设1套大中小屏的经济形势分析中枢。
  2.构建3个重点应用场景,包括重大项目督导、产业链精准招商和社区集体经济“三资”监管。
  3.构筑1个部门数据工作台。
  4.搭建1个经济数据资源池。
  5.建设1个政企互动工具。
  二、工程总概算
  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及送审方案,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674.*元以内。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4〕42号)。
  (二) (略) 香洲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审核,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控制总投资。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产业发展室):
  报来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4-*)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包括云资源、成品软硬件、 (略) 运营等。具体建设内容:
  1.建设1套大中小屏的经济形势分析中枢。
  2.构建3个重点应用场景,包括重大项目督导、产业链精准招商和社区集体经济“三资”监管。
  3.构筑1个部门数据工作台。
  4.搭建1个经济数据资源池。
  5.建设1个政企互动工具。
  二、工程总概算
  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及送审方案,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674.*元以内。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4〕42号)。
  (二) (略) 香洲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数字政府区域治理“一网统管”经济大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审核,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控制总投资。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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