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佳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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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佳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佳 (略) 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7-04 08: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浙江佳 (略) 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店口镇解放湖17-001-1号

浙江佳 (略)

项目总投资*元,形成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项目通过在电阻熔铝炉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1套耐高温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通过在压铸机模具上方设置的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湿+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机和喷砂机会密闭式,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塑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烘箱为密闭,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接与烘箱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产品进出口设置集气罩,项目通过一套热交换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引风机引出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2、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 (略) (略) 。 (2)项目喷淋用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危废处置;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工业 (略) ,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浦阳江。(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电阻炉、压铸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4、固体废物:(1)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抛丸粉尘除尘器(含钢丸)、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熔化烟尘除尘器布袋、铝熔化烟尘收尘、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油、铝灰渣、喷淋废液、污泥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润滑油桶、废原料桶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 处置。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浙江佳 (略) (环评报告公示版).pdf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佳 (略) 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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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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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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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佳 (略) 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店口镇解放湖17-001-1号

浙江佳 (略)

项目总投资*元,形成年产5200吨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船舶配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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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项目通过在电阻熔铝炉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1套耐高温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通过在压铸机模具上方设置的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湿+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机和喷砂机会密闭式,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塑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烘箱为密闭,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接与烘箱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产品进出口设置集气罩,项目通过一套热交换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引风机引出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2、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 (略) (略) 。 (2)项目喷淋用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危废处置;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工业 (略) ,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浦阳江。(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电阻炉、压铸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4、固体废物:(1)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抛丸粉尘除尘器(含钢丸)、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熔化烟尘除尘器布袋、铝熔化烟尘收尘、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油、铝灰渣、喷淋废液、污泥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润滑油桶、废原料桶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 处置。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浙江佳 (略) (环评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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