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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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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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1

废气涡轮增压器及零部件生产项目

(略) 渝北区回兴 (略) 111号

重庆搏帆 (略)

重庆华羿鑫 (略)

租用重庆特 (略) 厂房,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购置五轴加工中心、镗铣加工中心、车削加工中心、CNC立式车床、数控车床等设备,从事船用柴油机废气涡轮增压器总成及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生产,年产船用柴油机废气涡轮增压器总成200套、涡轮增压器零部件6000件。项目劳动定员58人,8小时1班工作制,年生产25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喷砂废气采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采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主城区标准限值要求。木箱加工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主城区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确保厂房外监控点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车间产生的试压废水、清洁废水、洗手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综合楼区域清洁废水、隔油处理后的食堂污水、其他生活污水一道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排入石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分区防控。油品库、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等效黏土层厚≥6.0m,渗透系数≤1×10-7cm/s。其它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等效黏土层厚≥1.5m,渗透系数≤1×10-7cm/s。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冷凝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项目设置2个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分别为10平方米和20平方米,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项目设置1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废刀具、废砂轮、不合格品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定期出售给外单位综合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04-05-*)

常规审批

2

手机电池盖板印刷项目

(略) 渝北区石锦大道传音智汇园A区7栋

(略) 吉鑫 (略)

重庆 (略)

租用传音智汇园已建厂房,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购置自动丝印机、切割机、电子枪真空光学镀膜机、UV转印机等设备,年产手机电池盖板*件、手机电池盖板配件*件。项目劳动定员50人,8小时2班工作制,年生产30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丝印、擦版、转印、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置27m高专用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 (略)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2主城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确保丝印和转印车间厂房内监控点非*烷总烃 (略)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丝印和转印车间厂房外监控点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 (略)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车间产生的清洁废水、吸尘吸水机排水、切割机循环水排水与生活污水一道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排入石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墨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项目设置6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项目设置5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边角料、废塑料膜、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定期出售给外单位综合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04-01-*)

常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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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1

废气涡轮增压器及零部件生产项目

(略) 渝北区回兴 (略) 111号

重庆搏帆 (略)

重庆华羿鑫 (略)

租用重庆特 (略) 厂房,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购置五轴加工中心、镗铣加工中心、车削加工中心、CNC立式车床、数控车床等设备,从事船用柴油机废气涡轮增压器总成及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生产,年产船用柴油机废气涡轮增压器总成200套、涡轮增压器零部件6000件。项目劳动定员58人,8小时1班工作制,年生产25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喷砂废气采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采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主城区标准限值要求。木箱加工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主城区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确保厂房外监控点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车间产生的试压废水、清洁废水、洗手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综合楼区域清洁废水、隔油处理后的食堂污水、其他生活污水一道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排入石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分区防控。油品库、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等效黏土层厚≥6.0m,渗透系数≤1×10-7cm/s。其它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等效黏土层厚≥1.5m,渗透系数≤1×10-7cm/s。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冷凝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项目设置2个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分别为10平方米和20平方米,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项目设置1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废刀具、废砂轮、不合格品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定期出售给外单位综合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04-05-*)

常规审批

2

手机电池盖板印刷项目

(略) 渝北区石锦大道传音智汇园A区7栋

(略) 吉鑫 (略)

重庆 (略)

租用传音智汇园已建厂房,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购置自动丝印机、切割机、电子枪真空光学镀膜机、UV转印机等设备,年产手机电池盖板*件、手机电池盖板配件*件。项目劳动定员50人,8小时2班工作制,年生产30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丝印、擦版、转印、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置27m高专用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 (略)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2主城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确保丝印和转印车间厂房内监控点非*烷总烃 (略)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丝印和转印车间厂房外监控点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 (略)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车间产生的清洁废水、吸尘吸水机排水、切割机循环水排水与生活污水一道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排入石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墨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项目设置6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项目设置5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设施,边角料、废塑料膜、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定期出售给外单位综合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04-01-*)

常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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