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兴中路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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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兴中路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转报永业集团<关于报批《黄浦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旧住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的函》(黄房管修〔2024〕6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黄浦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

项目法人单位: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范围: (略) (略) - (略) 历史文化风貌区077-07号地块,宗地面积为4431平方米,东 (略) 553弄1-12号,南 (略) 553弄22-34号,西 (略) 565弄1-20号、24号车间,北 (略) 。本项目仅涉及宗地部分用地,具体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3幢房屋,用地面积为3186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同宗地范围内另 (略) 563号,不在本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3幢房屋进行综合改造,主要包括拆除西南侧辅助用房;对涉及房屋实施建筑及结构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外立面及屋面修缮工程等;新建地下非机动车库和水泵房;同步实施绿化、道路、景观小品、设施设备更新等室外总体工程;另配套实 (略) 56 (略) 恢复工程(涉及面积约为636平方米)及宗地红 (略) 面恢复工程(涉及面积约为403平方米)。

项目建设规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174平方米;改造后基地总建筑面积为6198.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69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5平方米(以规资部门最终意见为准)。

项目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元,其中土地前期工作经费为8356.*元,项目建设费为*.*元。项目资金由区财力承担。

请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建设方案,待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总投资明确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4年7月3日

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转报永业集团<关于报批《黄浦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旧住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的函》(黄房管修〔2024〕6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黄浦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

项目法人单位: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范围: (略) (略) - (略) 历史文化风貌区077-07号地块,宗地面积为4431平方米,东 (略) 553弄1-12号,南 (略) 553弄22-34号,西 (略) 565弄1-20号、24号车间,北 (略) 。本项目仅涉及宗地部分用地,具体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3幢房屋,用地面积为3186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同宗地范围内另 (略) 563号,不在本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 (略) 565弄21-22号、23号、24-25号3幢房屋进行综合改造,主要包括拆除西南侧辅助用房;对涉及房屋实施建筑及结构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外立面及屋面修缮工程等;新建地下非机动车库和水泵房;同步实施绿化、道路、景观小品、设施设备更新等室外总体工程;另配套实 (略) 56 (略) 恢复工程(涉及面积约为636平方米)及宗地红 (略) 面恢复工程(涉及面积约为403平方米)。

项目建设规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174平方米;改造后基地总建筑面积为6198.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69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5平方米(以规资部门最终意见为准)。

项目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元,其中土地前期工作经费为8356.*元,项目建设费为*.*元。项目资金由区财力承担。

请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建设方案,待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总投资明确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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