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中新 (略) 编制的《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6月11日第22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25.*元),租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钰盛街130号新疆东方 (略) 7#、9#厂房建设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度20分47.752秒,北纬43度48分57.415秒)。项目建筑面积为*.8平方米,拟建设2条饮用水生产线,同时配套注塑生产线,年产瓶装及大包装纯净水*箱。厂房内主要布设水处理间、高低压房、冷水房、瓶胚生产设备、纯净水生产设备、瓶胚仓库、危废暂存间、办公区等。瓶胚生产工艺为:以PET粒子(聚对苯二*酸类塑料)为原料,经烘干(电加热)、熔融、注射、冷却及检测入库等工序生产瓶胚。项目冬季采暖使用电采暖,纸箱喷码采用水性油墨。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有生产工序须在厂房内进行,其中上料工序采用密闭负压方式开展,减少有机废气排放;纸箱喷码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原料烘干、注塑及吹瓶环节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及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的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存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瓶盖清洗废水、过滤设备反冲洗废水、冷却塔废水、储水罐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运营期纯净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及废滤膜等过滤废物由厂家统一更换回收;注塑环节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检验后的不合格品在车间内暂存,定期外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废润滑油、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等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
(七)项目核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1.41吨/年,从新疆牧神 (略) VOC源头替代减排项目中2倍替代;化学需氧量1.35吨/年,氨氮0.034吨/年,从新疆昆仑 (略) 项目减排量等量替代。
(八)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等工作。加大环境风险监控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中新 (略) 编制的《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6月11日第22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25.*元),租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钰盛街130号新疆东方 (略) 7#、9#厂房建设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度20分47.752秒,北纬43度48分57.415秒)。项目建筑面积为*.8平方米,拟建设2条饮用水生产线,同时配套注塑生产线,年产瓶装及大包装纯净水*箱。厂房内主要布设水处理间、高低压房、冷水房、瓶胚生产设备、纯净水生产设备、瓶胚仓库、危废暂存间、办公区等。瓶胚生产工艺为:以PET粒子(聚对苯二*酸类塑料)为原料,经烘干(电加热)、熔融、注射、冷却及检测入库等工序生产瓶胚。项目冬季采暖使用电采暖,纸箱喷码采用水性油墨。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有生产工序须在厂房内进行,其中上料工序采用密闭负压方式开展,减少有机废气排放;纸箱喷码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原料烘干、注塑及吹瓶环节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及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的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存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瓶盖清洗废水、过滤设备反冲洗废水、冷却塔废水、储水罐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运营期纯净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及废滤膜等过滤废物由厂家统一更换回收;注塑环节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检验后的不合格品在车间内暂存,定期外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废润滑油、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等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
(七)项目核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1.41吨/年,从新疆牧神 (略) VOC源头替代减排项目中2倍替代;化学需氧量1.35吨/年,氨氮0.034吨/年,从新疆昆仑 (略) 项目减排量等量替代。
(八)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等工作。加大环境风险监控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怡宝OEM新疆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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