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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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 (略) 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 2.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杭 (略)
  •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上海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G5FX-0003单元A6-19地块,鳗鲤泾以东、 (略) 以北区域
  • 5.项目建设内容: 工业废水处理总规模1.*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格栅、曝气沉砂池、应急事故池、调节池、中间提升泵房、物化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MBR 生物反应池等生物处理设施;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生物滤池等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加氯消毒池及出水泵房等尾水处理设施;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污泥处理设施;除臭设施;以及加药间,碳源投加间、变电所、控制室等辅助用房;同步实 (略) 、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止
  •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下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
  •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奉贤 (略) 38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华
  • 邮寄地址: (略) 奉贤 (略) 388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com
  • 传  真:/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 (略) 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 2.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杭 (略)
  •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上海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G5FX-0003单元A6-19地块,鳗鲤泾以东、 (略) 以北区域
  • 5.项目建设内容: 工业废水处理总规模1.*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格栅、曝气沉砂池、应急事故池、调节池、中间提升泵房、物化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MBR 生物反应池等生物处理设施;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生物滤池等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加氯消毒池及出水泵房等尾水处理设施;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污泥处理设施;除臭设施;以及加药间,碳源投加间、变电所、控制室等辅助用房;同步实 (略) 、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止
  •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下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
  •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奉贤 (略) 38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华
  • 邮寄地址: (略) 奉贤 (略) 388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com
  • 传  真:/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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