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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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程霖高低压电力控制装置生产项目

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

龙岩 (略)

(略) 新 (略)

项目位于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龙雁经济开发区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山片区), (略) (略) 已建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建设高低压电力控制装置生产线、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年产高低压配电装置5000套,生产工序包括:机加工、焊接、酸洗磷化、喷粉、固化,喷漆、晾干。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进入铁山污水处理厂。水帘柜废水、酸洗磷化废水、碱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喷粉在密闭喷房内进行,喷粉废气经配套的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气经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米。。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槽渣、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边角料、沉降粉尘、废过滤棉、焊渣、滤芯收集粉尘、废滤芯、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新增SO2:0.008t/a、NOx:0.037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程霖高低压电力控制装置生产项目

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

龙岩 (略)

(略) 新 (略)

项目位于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龙雁经济开发区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山片区), (略) (略) 已建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建设高低压电力控制装置生产线、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年产高低压配电装置5000套,生产工序包括:机加工、焊接、酸洗磷化、喷粉、固化,喷漆、晾干。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进入铁山污水处理厂。水帘柜废水、酸洗磷化废水、碱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喷粉在密闭喷房内进行,喷粉废气经配套的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气经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米。。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槽渣、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边角料、沉降粉尘、废过滤棉、焊渣、滤芯收集粉尘、废滤芯、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新增SO2:0.008t/a、NOx:0.037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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