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车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纯电动车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 (略) 承担纯电动车汽 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 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纯电动车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熔安动力以北
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拟租赁面积约*平方米的厂房进行生产适应性改造,购置各类机器人、冲压机、涂胶机、折边机、磨削机、 喷胶、喷漆机器人和各类非标涂装等设备,其中进口设备外汇用汇额约*美元,应用2010V油漆工艺,从事车身钣金件及电池包的生产与制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继红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熔安动力以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jre-china.com
联系地址: (略) 蜀山经济开 (略) 自主创新产业基地6栋3层301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 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 (略) 承担纯电动车汽 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 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纯电动车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熔安动力以北
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拟租赁面积约*平方米的厂房进行生产适应性改造,购置各类机器人、冲压机、涂胶机、折边机、磨削机、 喷胶、喷漆机器人和各类非标涂装等设备,其中进口设备外汇用汇额约*美元,应用2010V油漆工艺,从事车身钣金件及电池包的生产与制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继红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熔安动力以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jre-china.com
联系地址: (略) 蜀山经济开 (略) 自主创新产业基地6栋3层301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 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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