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港宏玻璃瓶制造有限公司玻璃炉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自主验收公示
洪泽县港宏玻璃瓶制造有限公司玻璃炉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洪泽县港 (略) 玻璃炉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洪泽县港 (略) 玻璃炉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地 点: (略) 洪泽区朱坝工业集中 (略) 西侧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杜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洪泽县港 (略) 玻璃炉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洪泽县港 (略) 玻璃炉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地 点: (略) 洪泽区朱坝工业集中 (略) 西侧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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