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年6月11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薛家 (略) 与万 (略) 口东侧)
邮编:*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生产车间及库房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址: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工业园区( (略) (略) 厂址位置)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绿之垠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采用固态发酵酿造白酒,以高粱、豌豆、大麦等物质为原料,采用大曲作糖化发酵剂生产的蒸馏酒。新建一栋8#勾兑车间、一栋10#综合楼、两栋1#5#半敞开式酒库、两栋3#6#固态制曲生产车间、一栋4#敞开式曲库、一栋2#酿造车间、20#实验室,由原白酒车间、破碎车间改造一栋7#固态酿造车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9平方米(新增占地面积约3800平方米),建成后全厂年生产白酒2000吨。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3.5%。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高粱去石粉碎、大曲粉碎、豌豆大麦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和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高21.3m的排气筒排放;新建6t/h天然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19.3m高的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制酒车间产生的酒糟临时储存于封闭的酒糟暂存库,且要求项目酒糟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将酒糟散发的气味降到最低,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池、污泥池全部加盖密闭并喷洒除臭剂,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相关标准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5m3/d,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絮凝池+混凝池+初沉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生产废水经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隔声等治理措施, (略) 两旁、生产车间周围及厂界进行绿化,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的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高粱去石粉碎、大麦豌豆粉碎、曲块粉碎除尘收集的废料全部倒入酒糟利用,石子杂质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制酒车间产生的酒糟暂存于场内封闭的酒糟暂存库,最终作为饲料外售;破损的酒瓶、废弃的包装材料全部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新鲜水净化产生废膜由生产厂家直接用密封容器包装后回收处理;污泥送至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综合垃圾处理厂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在实验室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废暂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污水处理各构筑物、白酒生产中地缸发酵、酒糟储存库、生产车间、勾兑车间、灌装车间均为一般防渗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均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薛家 (略) 与万 (略) 口东侧)
邮编:*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生产车间及库房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址: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工业园区( (略) (略) 厂址位置)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绿之垠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采用固态发酵酿造白酒,以高粱、豌豆、大麦等物质为原料,采用大曲作糖化发酵剂生产的蒸馏酒。新建一栋8#勾兑车间、一栋10#综合楼、两栋1#5#半敞开式酒库、两栋3#6#固态制曲生产车间、一栋4#敞开式曲库、一栋2#酿造车间、20#实验室,由原白酒车间、破碎车间改造一栋7#固态酿造车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9平方米(新增占地面积约3800平方米),建成后全厂年生产白酒2000吨。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3.5%。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高粱去石粉碎、大曲粉碎、豌豆大麦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和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高21.3m的排气筒排放;新建6t/h天然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19.3m高的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制酒车间产生的酒糟临时储存于封闭的酒糟暂存库,且要求项目酒糟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将酒糟散发的气味降到最低,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池、污泥池全部加盖密闭并喷洒除臭剂,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相关标准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5m3/d,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絮凝池+混凝池+初沉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生产废水经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隔声等治理措施, (略) 两旁、生产车间周围及厂界进行绿化,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的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高粱去石粉碎、大麦豌豆粉碎、曲块粉碎除尘收集的废料全部倒入酒糟利用,石子杂质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制酒车间产生的酒糟暂存于场内封闭的酒糟暂存库,最终作为饲料外售;破损的酒瓶、废弃的包装材料全部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新鲜水净化产生废膜由生产厂家直接用密封容器包装后回收处理;污泥送至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综合垃圾处理厂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在实验室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废暂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污水处理各构筑物、白酒生产中地缸发酵、酒糟储存库、生产车间、勾兑车间、灌装车间均为一般防渗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均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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