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坪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长坪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点击查看>>*6386;传 真:0872-412点击查看>>*2347电子信箱:*@*63.com | |||||
项目名称 | 长坪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鹤庆县六合乡麦地村和龙开口镇朵美村附近 | 建设单位 | 华能澜沧江(鹤庆)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 ||
项目概况 | |||||
长坪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120MW,安装容量150.*MWp,容配比为1.25。拟安装*块690Wp异质结光伏组件,由41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400台,由1台1800kVA箱变、3台2100kVA箱变、6台2400kVA箱变、5台2700kVA箱变、10台3000kVA箱变、12台3300kVA箱变、4台3600kVA箱变进行升压。本项目不建设升压站,各方阵光伏组件产生的电能经逆变器升压后输出电压为35kV,各箱变汇集各光伏方阵所有电力后,由直埋电缆汇集接入架空部 (略) ,输送至接入同期待建的220kV松园升压站,通过松园220kV升压站220k (略) 接 (略) ,其中项目区 (略) 长度为17.46km,架 (略) 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4%。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场界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 (2)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临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3)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工棚;材料堆场要避开风口并 (略) 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4)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5)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6)保 (略) 平整及整洁,设 (略) 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 (略) 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7)临时表土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进行遮盖,并在干燥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 (8)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对于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需排入沉淀池进行废水的沉淀工序,沉淀池需要定期地清除,底部的污泥过厚会影响到沉淀池的使用效果,取上层的水做搅拌机混凝土的预拌补充水,或回用于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 (7)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8)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短期内污染物增幅较大,影响到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的,需积极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将项目施工对水质影响降到最低。 (9)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 (10)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施工人员粪尿等进入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施工期人员清洗废水与其他施工废水一同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降尘;各类废水禁止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 (11)施工废水:在集中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中和、澄清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设备清洗和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 (12)初期雨水:各片区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 (1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如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混凝土浇灌、打夯等;认真组织施工安排,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并尽量布置于项目中北部,远离周边居民区; (4)在施工开始前,应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以求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注意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设备缺乏保养而产生高噪声加重对环境的影响; (6)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声环境敏感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项目土石方平衡图,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在场内全部回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3)施工区内设置20个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附近集镇或村落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4)施工临时旱厕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后用于周围耕地施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5)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应远离河道,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堆存时应进行适当压实处理,大风天气时进行覆盖遮挡。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前增设生态保护红线界桩牌和警示牌,通过石灰或拉线方式划定生态红线范围线,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线施工,禁止越界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要求,并配备适当灭火器材,防止施工引发火灾影响生态红线内动植物。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临建设施远离公益林布设,禁止在公益林内设置任何临建设施等内容避免对地表植被造成影响。 (2)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光伏板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3)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光伏场区、 (略) (直埋部分)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也应尽量控制作业面,尽量保留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现有植被,减小地表扰动,保护现有耕作层。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 (略) 线行驶,不得随 (略) (略) 范围外的植被。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乱砍滥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员不应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5)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需上报当地林业局,根据林业局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6)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7)对于表土剥离及临时表土堆土场的水土流失措施是:表土及临时堆土施工过程中除临时拦挡外,施工过程中若遇大风或降雨天气,表土临时堆存区、无法及时运走的临时堆土均需设置临时拦挡,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 (略) 两旁栽种行道树, (略) 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 (略) 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农业种植人员做饭菜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顺光伏板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下方林草植被上,用于板下植被灌溉,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水泵采取隔声降噪。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废光伏组件:厂家定期上门进行光伏板组件检测,更换的废弃电池板由厂家带回资源化处置。 (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内设置的1处面积为25.67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运营期电磁环境 (1)设计施工阶段措施 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牢固各连接处。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部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有效降低站内电磁影响。 (2)运行期措施 运行期对升压站内设备、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6、运营期生态环境 (1)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要求,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2)光伏场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项目区较为干旱,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以保障植被的恢复存活。 (3)占用林草地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生长过程中在满足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在影响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 (4)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 (略) ,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 (5)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7)巡检车辆只 (略) 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7、运营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服务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将对项目光伏设备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如钢材、塑料等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2)项目服务期满、光伏组件设备拆除完毕后,应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做好植被恢复措施。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点击查看>>*6386;传 真:0872-412点击查看>>*2347电子信箱:*@*63.com | |||||
项目名称 | 长坪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鹤庆县六合乡麦地村和龙开口镇朵美村附近 | 建设单位 | 华能澜沧江(鹤庆)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 ||
项目概况 | |||||
长坪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120MW,安装容量150.*MWp,容配比为1.25。拟安装*块690Wp异质结光伏组件,由41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400台,由1台1800kVA箱变、3台2100kVA箱变、6台2400kVA箱变、5台2700kVA箱变、10台3000kVA箱变、12台3300kVA箱变、4台3600kVA箱变进行升压。本项目不建设升压站,各方阵光伏组件产生的电能经逆变器升压后输出电压为35kV,各箱变汇集各光伏方阵所有电力后,由直埋电缆汇集接入架空部 (略) ,输送至接入同期待建的220kV松园升压站,通过松园220kV升压站220k (略) 接 (略) ,其中项目区 (略) 长度为17.46km,架 (略) 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4%。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场界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 (2)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临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3)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工棚;材料堆场要避开风口并 (略) 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4)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5)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6)保 (略) 平整及整洁,设 (略) 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 (略) 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7)临时表土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进行遮盖,并在干燥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 (8)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对于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需排入沉淀池进行废水的沉淀工序,沉淀池需要定期地清除,底部的污泥过厚会影响到沉淀池的使用效果,取上层的水做搅拌机混凝土的预拌补充水,或回用于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 (7)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8)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短期内污染物增幅较大,影响到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的,需积极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将项目施工对水质影响降到最低。 (9)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 (10)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施工人员粪尿等进入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施工期人员清洗废水与其他施工废水一同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降尘;各类废水禁止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 (11)施工废水:在集中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中和、澄清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设备清洗和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 (12)初期雨水:各片区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 (1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如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混凝土浇灌、打夯等;认真组织施工安排,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并尽量布置于项目中北部,远离周边居民区; (4)在施工开始前,应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以求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注意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设备缺乏保养而产生高噪声加重对环境的影响; (6)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声环境敏感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项目土石方平衡图,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在场内全部回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3)施工区内设置20个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附近集镇或村落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4)施工临时旱厕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后用于周围耕地施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5)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应远离河道,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堆存时应进行适当压实处理,大风天气时进行覆盖遮挡。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前增设生态保护红线界桩牌和警示牌,通过石灰或拉线方式划定生态红线范围线,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线施工,禁止越界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要求,并配备适当灭火器材,防止施工引发火灾影响生态红线内动植物。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临建设施远离公益林布设,禁止在公益林内设置任何临建设施等内容避免对地表植被造成影响。 (2)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光伏板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3)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光伏场区、 (略) (直埋部分)除桩基等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也应尽量控制作业面,尽量保留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现有植被,减小地表扰动,保护现有耕作层。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 (略) 线行驶,不得随 (略) (略) 范围外的植被。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乱砍滥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员不应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5)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需上报当地林业局,根据林业局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6)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7)对于表土剥离及临时表土堆土场的水土流失措施是:表土及临时堆土施工过程中除临时拦挡外,施工过程中若遇大风或降雨天气,表土临时堆存区、无法及时运走的临时堆土均需设置临时拦挡,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 (略) 两旁栽种行道树, (略) 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 (略) 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农业种植人员做饭菜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顺光伏板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下方林草植被上,用于板下植被灌溉,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水泵采取隔声降噪。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废光伏组件:厂家定期上门进行光伏板组件检测,更换的废弃电池板由厂家带回资源化处置。 (3)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依托松园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内设置的1处面积为25.67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运营期电磁环境 (1)设计施工阶段措施 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牢固各连接处。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部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有效降低站内电磁影响。 (2)运行期措施 运行期对升压站内设备、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6、运营期生态环境 (1)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要求,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2)光伏场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项目区较为干旱,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以保障植被的恢复存活。 (3)占用林草地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生长过程中在满足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在影响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 (4)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 (略) ,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 (5)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7)巡检车辆只 (略) 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7、运营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服务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将对项目光伏设备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如钢材、塑料等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2)项目服务期满、光伏组件设备拆除完毕后,应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做好植被恢复措施。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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