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民路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8号—10号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规划批前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民路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8号—10号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申请将“ (略) 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8—10号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 (略) 34号。
二、地类(用途)
机关团体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同 (略) 34号小区内8—10号楼列入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范围的批复,考虑到8—10号楼栋地块与A地块同属*宗地,且A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实施建设的情况,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申请将8—10号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规划设计。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项目总平面布局调整
1.在8—10号地块规划一栋地上四层综合楼及三层地下室,建筑高度为17.48米,综合楼二层设置有连廊与A地块1号楼进行连通,三层地下室与A地块地下室进行连通。
2.将8—10号地 (略) 与A地块西北侧的车道进行连通,相应调整两个地块的绿地、停车位布局等内容。
(二)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8-10#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建设后,技术经济指标如下:净用地面积为*.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8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36平方米,其中住宅为*.99平方米,配套商业为7055.25平方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1125.76平方米 ,其他类建筑面积为471.31平方米 ,占地面积为4356.63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7.57%,绿地率为25.60%,总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为831个,总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为242个,住宅总套数为540户,合并规划建设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满足危旧房改造政策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三)总平面图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
(二)“ (略) (略) 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8—10号楼地块及A地块”项目现场。
(三) (略) 自 (略) 站(http: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申请将“ (略) 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8—10号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 (略) 34号。
二、地类(用途)
机关团体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同 (略) 34号小区内8—10号楼列入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范围的批复,考虑到8—10号楼栋地块与A地块同属*宗地,且A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实施建设的情况,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申请将8—10号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规划设计。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项目总平面布局调整
1.在8—10号地块规划一栋地上四层综合楼及三层地下室,建筑高度为17.48米,综合楼二层设置有连廊与A地块1号楼进行连通,三层地下室与A地块地下室进行连通。
2.将8—10号地 (略) 与A地块西北侧的车道进行连通,相应调整两个地块的绿地、停车位布局等内容。
(二)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8-10#楼地块与A地块合并建设后,技术经济指标如下:净用地面积为*.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8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36平方米,其中住宅为*.99平方米,配套商业为7055.25平方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1125.76平方米 ,其他类建筑面积为471.31平方米 ,占地面积为4356.63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7.57%,绿地率为25.60%,总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为831个,总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为242个,住宅总套数为540户,合并规划建设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满足危旧房改造政策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三)总平面图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
(二)“ (略) (略) 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8—10号楼地块及A地块”项目现场。
(三) (略) 自 (略) 站(http: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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