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回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回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对山西汾西 (略) 东部回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55-*
邮箱:tzxmg001@163.com
通讯地址: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附件:
2024.7.5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明细表
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2024.7.5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汾西 (略) 东部回风井建设项目 | 山西汾西 (略) |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好村东北侧1.66km处 | 山西 (略) | 占地面积*.13m2。建设内容为建设东部回风立井井筒、马头门、回风联络巷、瓦斯抽采泵站、通风系统、回风立井防爆盖、风井场地配电室、10kV开闭所、瓦斯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瓦斯抽放循环水系统及相关配套,在东部回风井场地布置瓦斯抽采泵站,预留瓦斯发电机房位置,后期进行瓦斯抽采和瓦斯发电,对矿井瓦斯进行综合利用。 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404-*-89-01-*。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元,占总投资的0.32%。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严格按照规划用地,项目施工期要切实做好项目区原生植被的保护,最大程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车辆、设备、人员进场后应尽量不破坏原有土层和地表植物,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范围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对占地范围内可利用的乔灌木进行移栽保留;施工结束后完成场地和临时占地的绿化和植被恢复,恢复方式采用灌草结合,物种选用当地常见的荆条、酸枣、白羊草等。 ②施工过程应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回填平整,剥离的对于表土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的防护和管理,采取临时性排水、护坡措施,及时绿化种植进行生态恢复。 ③避免机械进出对地表的扰动,采用人工开挖,对高地势场地进行局部修整,以最大限度的减小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开挖土方时,尽量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将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要求单独堆放的表层土设置临时挡护,并采取 (略) 进行覆盖。道路施 (略) 两侧临时 (略) 挖方边坡进行表土剥离,将所剥离表土临时 (略) 两侧;施工生产生活区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临时场地四角。 ⑤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严禁超越施工带作业。 ⑥落实风井场地施工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工程、植物及其他临时措施,做好表土剥离及回填、土地整治、截排水沟建设和场地绿化,弃渣弃土堆放有序,及时恢复受损植被。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合理调配土石方,以减少因地表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增设护坡、排水沟等设施,防止 (略) 冲刷形成冲沟。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主要为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水、施工现场清洗废水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冷却水排水等。设备冷却水排水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一座2m3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不得直接排放。清洗车辆废水必须要求定点。清洗场必须经水泥硬化,并布置集水沟收集废水,经除油、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设置防渗卫生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外运。设置沉淀池收集盥洗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井筒疏干水 施工期厂区内建设一座800m3蓄水池,施工结束后蓄水池用于项目运营期消防水池(兼做生产水池),不进行填埋。井筒疏干水从工作面用吊泵排至地面蓄水池暂存,水罐车将疏干水拉运至煤矿工业场地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置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清理场地、挖掘、回填、土石方运转和土石方、物料堆积随风起尘等,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和施工机械操作落差引起的。本项目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和运输,渣土运输车辆按规 (略) 线行驶。即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1)物料堆存粉尘 土方开挖、填筑时,土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储存和遮盖防尘布;对施工场区定期洒水抑尘,对施工场地裸地应洒抑尘剂。建筑施工场地做到6个100%。 (2)运输粉尘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车斗,严禁敞开式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在工地出口处设置1处车辆清洗点,避免车辆带泥土驶出工地。 (略) 定期洒水和清扫,抑制粉尘。 (略) 线应尽量远离村庄。 (3)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 施工车辆尾气达到《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2018)中表2发动机标准循环排放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施工过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及油品应满足《 (略) 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中的相关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碎砖、混凝土废料、砂浆、废木材、废钢筋等。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送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要及时收集、清运,委托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处理。施工中合理安排工期,及时回填,减少临时弃土、弃渣的堆放时间。生活垃圾收集后与主井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井筒清理以及相关巷道挖掘产生的掘进矸石、废土石,用于项目场地回填利用、道路施工基础用。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边敏感点一侧。优化施工时间,对强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缩短噪声污染时间,避免施工机械夜间作业。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阀门泄漏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煤层气。项目生产全过程采用的是密闭流程,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组织泄漏煤层气的量很少,且项目的井场、管道都位于人口稀少的地区,有利于扩散,因此泄漏煤层气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防治措施 风井场地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为盥洗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瓦斯抽采泵站循环冷却水采用循环水系统,不外排。瓦斯抽采泵站软化废水经一座30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主井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厂区设一座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新建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和管理。 4、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机、空压机、瓦斯抽采泵及循环水泵等。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略) 整齐对称地布置行道树、绿篱,选用较矮的常绿灌木与乔木相结合,以常绿乔木为主的配置方式。物种选用当地常见的荆条、白羊草等,杜绝地面裸露现象。 6、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风井场地为非污染防治区,场地需要进行一般硬化处理;定期检查各设备、管线及连接部位,发生损坏时及时检修;规范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本项目建成后厂区范围内除绿化区域外其他全部硬化处理。 |
备注: 1、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55-*邮箱:tzxmg001@163.com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对山西汾西 (略) 东部回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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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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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5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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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
2024.7.5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汾西 (略) 东部回风井建设项目 | 山西汾西 (略) |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好村东北侧1.66km处 | 山西 (略) | 占地面积*.13m2。建设内容为建设东部回风立井井筒、马头门、回风联络巷、瓦斯抽采泵站、通风系统、回风立井防爆盖、风井场地配电室、10kV开闭所、瓦斯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瓦斯抽放循环水系统及相关配套,在东部回风井场地布置瓦斯抽采泵站,预留瓦斯发电机房位置,后期进行瓦斯抽采和瓦斯发电,对矿井瓦斯进行综合利用。 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404-*-89-01-*。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元,占总投资的0.32%。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严格按照规划用地,项目施工期要切实做好项目区原生植被的保护,最大程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车辆、设备、人员进场后应尽量不破坏原有土层和地表植物,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范围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对占地范围内可利用的乔灌木进行移栽保留;施工结束后完成场地和临时占地的绿化和植被恢复,恢复方式采用灌草结合,物种选用当地常见的荆条、酸枣、白羊草等。 ②施工过程应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回填平整,剥离的对于表土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的防护和管理,采取临时性排水、护坡措施,及时绿化种植进行生态恢复。 ③避免机械进出对地表的扰动,采用人工开挖,对高地势场地进行局部修整,以最大限度的减小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开挖土方时,尽量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将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要求单独堆放的表层土设置临时挡护,并采取 (略) 进行覆盖。道路施 (略) 两侧临时 (略) 挖方边坡进行表土剥离,将所剥离表土临时 (略) 两侧;施工生产生活区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临时场地四角。 ⑤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严禁超越施工带作业。 ⑥落实风井场地施工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工程、植物及其他临时措施,做好表土剥离及回填、土地整治、截排水沟建设和场地绿化,弃渣弃土堆放有序,及时恢复受损植被。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合理调配土石方,以减少因地表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增设护坡、排水沟等设施,防止 (略) 冲刷形成冲沟。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主要为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水、施工现场清洗废水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冷却水排水等。设备冷却水排水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一座2m3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不得直接排放。清洗车辆废水必须要求定点。清洗场必须经水泥硬化,并布置集水沟收集废水,经除油、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设置防渗卫生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外运。设置沉淀池收集盥洗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井筒疏干水 施工期厂区内建设一座800m3蓄水池,施工结束后蓄水池用于项目运营期消防水池(兼做生产水池),不进行填埋。井筒疏干水从工作面用吊泵排至地面蓄水池暂存,水罐车将疏干水拉运至煤矿工业场地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置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清理场地、挖掘、回填、土石方运转和土石方、物料堆积随风起尘等,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和施工机械操作落差引起的。本项目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和运输,渣土运输车辆按规 (略) 线行驶。即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1)物料堆存粉尘 土方开挖、填筑时,土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储存和遮盖防尘布;对施工场区定期洒水抑尘,对施工场地裸地应洒抑尘剂。建筑施工场地做到6个100%。 (2)运输粉尘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车斗,严禁敞开式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在工地出口处设置1处车辆清洗点,避免车辆带泥土驶出工地。 (略) 定期洒水和清扫,抑制粉尘。 (略) 线应尽量远离村庄。 (3)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 施工车辆尾气达到《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2018)中表2发动机标准循环排放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施工过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及油品应满足《 (略) 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中的相关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碎砖、混凝土废料、砂浆、废木材、废钢筋等。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送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要及时收集、清运,委托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处理。施工中合理安排工期,及时回填,减少临时弃土、弃渣的堆放时间。生活垃圾收集后与主井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井筒清理以及相关巷道挖掘产生的掘进矸石、废土石,用于项目场地回填利用、道路施工基础用。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边敏感点一侧。优化施工时间,对强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缩短噪声污染时间,避免施工机械夜间作业。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阀门泄漏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煤层气。项目生产全过程采用的是密闭流程,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组织泄漏煤层气的量很少,且项目的井场、管道都位于人口稀少的地区,有利于扩散,因此泄漏煤层气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防治措施 风井场地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为盥洗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瓦斯抽采泵站循环冷却水采用循环水系统,不外排。瓦斯抽采泵站软化废水经一座30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主井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厂区设一座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新建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和管理。 4、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机、空压机、瓦斯抽采泵及循环水泵等。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略) 整齐对称地布置行道树、绿篱,选用较矮的常绿灌木与乔木相结合,以常绿乔木为主的配置方式。物种选用当地常见的荆条、白羊草等,杜绝地面裸露现象。 6、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风井场地为非污染防治区,场地需要进行一般硬化处理;定期检查各设备、管线及连接部位,发生损坏时及时检修;规范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本项目建成后厂区范围内除绿化区域外其他全部硬化处理。 |
备注: 1、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55-*邮箱:tzxmg00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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