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控制价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询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控制价的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巴东县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巴东县规办发〔2024〕1 号)中《新编和修编专项规划任务清单》要求编制《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作安排,我县拟开展《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合理确定第三方服务费用预算控制价,现向具有能源领域规划编制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公开征询相关项目服务费用控制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项目名称: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暂定)
3.项目成果要求:该规划是巴东县战略规划重要支撑专项,为县域产业布局一张图和全县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提供支撑,对应湖北省能源资源和战略物资储配基地布局和恩施州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包含但不仅限于水、氢、风、光、储、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充换电桩(站)、电网、煤炭等能源领域。
规划应以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为基础,落实和细化省能源资源和战略物资储配基地布局规划相关要求,在以下方面为战略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确定全县(突出清洁能源)能源供应体系以及重点建设内容,健全能源储备和输送体系以及重点建设内容;服务基地方面,明确能源储备能力建设内容和能源储备保障基地分布;用地布局方面,提出重大能源设施用地空间需求,明确全县能源设施布局,做好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列出重点项目库;能源发展指标。
4.验收要求:项目成果须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和本级党委政府会议审定,满足巴东县规办发〔2024〕1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在项目服务期间按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修改完善,直至规划成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5.项目成果交付时间要求: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前列项目规划成果及相关图表附件、矢量图、数据库等。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前列项目成果所要求的能源领域规划编制*级以上资质,且有相关能源产业规划编制业绩的服务中介单位。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供应商提供资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可自拟(也可参照附件1);
2.询价清单(加盖公章);
3.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关能源产业规划编制成果业绩资料(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报价响应
请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送达签收为准)将报价文件纸质资料邮寄或送至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56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718-*
六、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服务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合理确定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相关供应商本着能完成前列项目成果工作任务,且保证供应商有正当收益的原则,积极响应,合理报价竞价,不得恶意抬价或压价,影响采购人下步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次报价最接近或者等于我方最终确定的控制价的单位不得参与下一步投标竞标。请予以理解支持!
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巴东县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巴东县规办发〔2024〕1 号)中《新编和修编专项规划任务清单》要求编制《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作安排,我县拟开展《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合理确定第三方服务费用预算控制价,现向具有能源领域规划编制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公开征询相关项目服务费用控制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项目名称: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暂定)
3.项目成果要求:该规划是巴东县战略规划重要支撑专项,为县域产业布局一张图和全县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提供支撑,对应湖北省能源资源和战略物资储配基地布局和恩施州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包含但不仅限于水、氢、风、光、储、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充换电桩(站)、电网、煤炭等能源领域。
规划应以巴东县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为基础,落实和细化省能源资源和战略物资储配基地布局规划相关要求,在以下方面为战略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确定全县(突出清洁能源)能源供应体系以及重点建设内容,健全能源储备和输送体系以及重点建设内容;服务基地方面,明确能源储备能力建设内容和能源储备保障基地分布;用地布局方面,提出重大能源设施用地空间需求,明确全县能源设施布局,做好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列出重点项目库;能源发展指标。
4.验收要求:项目成果须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和本级党委政府会议审定,满足巴东县规办发〔2024〕1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在项目服务期间按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修改完善,直至规划成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5.项目成果交付时间要求: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前列项目规划成果及相关图表附件、矢量图、数据库等。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前列项目成果所要求的能源领域规划编制*级以上资质,且有相关能源产业规划编制业绩的服务中介单位。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供应商提供资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可自拟(也可参照附件1);
2.询价清单(加盖公章);
3.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关能源产业规划编制成果业绩资料(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报价响应
请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送达签收为准)将报价文件纸质资料邮寄或送至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56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718-*
六、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服务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合理确定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相关供应商本着能完成前列项目成果工作任务,且保证供应商有正当收益的原则,积极响应,合理报价竞价,不得恶意抬价或压价,影响采购人下步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次报价最接近或者等于我方最终确定的控制价的单位不得参与下一步投标竞标。请予以理解支持!
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