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空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40万㎡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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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空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40万㎡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6日,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吴山镇农民工创业园1栋厂房,利用现有厂房完成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新 (略) 于2021年8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新建安徽新 (略) 墙体节能环保保温系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0月19日取 (略) 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1]3136号);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2023年7月开始调试,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主要为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处理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办公生活污水、脱脂池废水、水洗池清洗废水、钝化池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脱脂池废水、水洗池清洗废水、钝化池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 (略) (略) 排至吴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魏老河水库。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为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粉废气、固化废气。

①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粉颗粒物:喷粉颗粒物经过喷粉室内循环风收集进入粉末回收过滤系统,由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固化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喷粉房、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0~85dB(A)之间。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部分设备安装减振垫,车间隔声等。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药剂包装桶、喷粉原料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滤筒、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一般固废包括喷粉原料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滤筒,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西北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中,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药剂包装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西侧中部10m2危废暂存间中,废物废活性炭、废药剂包装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交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废药剂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无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经实际现场勘查,厂界外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安徽新 (略) 于2023年1月30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8N13K2XD001P;于2024年7月3日完成安徽新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78-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 (略) 出具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区总排口两日废水监测浓度平均值可满足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为2.0mg/m3,有组织二氧化硫未检出,有组织氮氧化物为未检出,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中限值;固化废气有组织非*烷总烃最大出口浓度为1.9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70mg/m3,喷粉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为5.5mg/m3,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相关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和表3相关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噪声标准限值。

安徽新 (略)

2024年6月6日


,安徽

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6日,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吴山镇农民工创业园1栋厂房,利用现有厂房完成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新 (略) 于2021年8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新建安徽新 (略) 墙体节能环保保温系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0月19日取 (略) 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新 (略) 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1]3136号);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2023年7月开始调试,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主要为年加工*m2铝单板表面喷涂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处理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办公生活污水、脱脂池废水、水洗池清洗废水、钝化池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脱脂池废水、水洗池清洗废水、钝化池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 (略) (略) 排至吴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魏老河水库。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为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粉废气、固化废气。

①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粉颗粒物:喷粉颗粒物经过喷粉室内循环风收集进入粉末回收过滤系统,由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固化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喷粉房、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0~85dB(A)之间。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部分设备安装减振垫,车间隔声等。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药剂包装桶、喷粉原料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滤筒、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一般固废包括喷粉原料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滤筒,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西北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中,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药剂包装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西侧中部10m2危废暂存间中,废物废活性炭、废药剂包装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交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废药剂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无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经实际现场勘查,厂界外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安徽新 (略) 于2023年1月30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8N13K2XD001P;于2024年7月3日完成安徽新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78-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 (略) 出具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区总排口两日废水监测浓度平均值可满足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为2.0mg/m3,有组织二氧化硫未检出,有组织氮氧化物为未检出,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中限值;固化废气有组织非*烷总烃最大出口浓度为1.9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70mg/m3,喷粉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为5.5mg/m3,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相关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和表3相关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噪声标准限值。

安徽新 (略)

2024年6月6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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