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备案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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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备案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的公告

为有效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大力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确保相关项目的实施质量,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肥东县公开征集备案2024年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适用于肥东县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害防控,且符合农药减量化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的生物农药、绿色防控(光诱、性诱、色诱、食诱、迷向)等有关产品。

二、申报主体

各生物农药、绿色防控产品等生产制造、授权销售企业。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自愿申报

1、申请表:由申报主体填写申报产品(服务)相应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法人签字并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鲜章。

4、本申报主体生产制造的产品,应当有生产制造单位的授权书,或者有合法来源的书面注明材料,须提供生产场所的现场生产图片,并加盖生产制造单位鲜章。

5、企业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6、其他资料:

(1)绿色防控产品须提交质量合格证、申报产品检测报告相关资料复印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原件并盖章;

(2)非生产制造生物农药的申报主体,须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以及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二)专家评审

组织相关专家按照“防控需求、产品性能、绿色高效、经济有效”等原则对所有申报产品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肥东县2024年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

(三)公示公布

评审初步结果将在肥东县人民 (略) 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肥东县农业农村局公布《肥东县2024年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名单。

五、其他事宜

1、申报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申报材料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按“申报评审程序”中需提供的申报资料依序整理;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指定地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规定时间内(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未提交材料或未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

2、申报主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举报,经查实后取消推介,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概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关;

3、每个申报主体申请推介的同一类产品(含同一生产制造厂家,同一品种或型号的产品申报多个配置的视为多个产品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个;

4、申报单位售后服务评审:由主办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含(供货时效、安装及维修响应时效、产品质量)。未达考核标准申报单位,将删除目录,三年不得再次申请(见附件3)

5、申报主体所提供纸质材料概不返还;

6.本公告由肥东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柯章祥 0551-*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肥东县店埠 (略) 191号 肥东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植保站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售后表.doc

肥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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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大力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确保相关项目的实施质量,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肥东县公开征集备案2024年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适用于肥东县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害防控,且符合农药减量化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的生物农药、绿色防控(光诱、性诱、色诱、食诱、迷向)等有关产品。

二、申报主体

各生物农药、绿色防控产品等生产制造、授权销售企业。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自愿申报

1、申请表:由申报主体填写申报产品(服务)相应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法人签字并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鲜章。

4、本申报主体生产制造的产品,应当有生产制造单位的授权书,或者有合法来源的书面注明材料,须提供生产场所的现场生产图片,并加盖生产制造单位鲜章。

5、企业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6、其他资料:

(1)绿色防控产品须提交质量合格证、申报产品检测报告相关资料复印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原件并盖章;

(2)非生产制造生物农药的申报主体,须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以及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二)专家评审

组织相关专家按照“防控需求、产品性能、绿色高效、经济有效”等原则对所有申报产品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肥东县2024年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

(三)公示公布

评审初步结果将在肥东县人民 (略) 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肥东县农业农村局公布《肥东县2024年病虫害绿色防控推介产品》名单。

五、其他事宜

1、申报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申报材料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按“申报评审程序”中需提供的申报资料依序整理;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指定地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规定时间内(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未提交材料或未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

2、申报主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举报,经查实后取消推介,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概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关;

3、每个申报主体申请推介的同一类产品(含同一生产制造厂家,同一品种或型号的产品申报多个配置的视为多个产品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个;

4、申报单位售后服务评审:由主办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含(供货时效、安装及维修响应时效、产品质量)。未达考核标准申报单位,将删除目录,三年不得再次申请(见附件3)

5、申报主体所提供纸质材料概不返还;

6.本公告由肥东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柯章祥 0551-*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肥东县店埠 (略) 191号 肥东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植保站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售后表.doc

肥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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