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火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纯硫酸锰、1万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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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火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纯硫酸锰、1万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火 (略) 年产*吨高纯硫酸锰、*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高纯硫酸锰、*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火 (略)

建设地点

(略) 嘉山 (略) 以南、 (略) 以东

环评单位

(略) 双赢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55m2,总建筑面积*.27m2。拟建设年产*吨高纯度硫酸锰、年产*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制粉还原车间、制液净化车间、结晶干燥包装车间、四氧化三锰车间等,并建设与上述设施配套的生产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等设施,包括中试车间、综合仓库、动力车间、环保车间、科技楼、办公综合楼、研发中心、储罐区、以及配套给排水、消防水池及泵房等相关设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常建通〔2017〕5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粉粉尘、焙烧烟气及产品干燥包装废气采用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酸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微负压收集后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硫酸雾、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车间、储罐区,其中锰及其化合物、硫酸、氨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蒸发浓缩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一企一管,明管输送” (略) 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100dB(A)。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采取低噪声工艺及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噪声治理技术措施等,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浸出渣、氢氧化铁渣、硫酸钙、镁渣、氟化钙、镁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矿物油等,其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中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工艺,浸出渣、滤渣等外售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按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暂存,固体废物暂存场库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火 (略) 年产*吨高纯硫酸锰、*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高纯硫酸锰、*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火 (略)

建设地点

(略) 嘉山 (略) 以南、 (略) 以东

环评单位

(略) 双赢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55m2,总建筑面积*.27m2。拟建设年产*吨高纯度硫酸锰、年产*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制粉还原车间、制液净化车间、结晶干燥包装车间、四氧化三锰车间等,并建设与上述设施配套的生产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等设施,包括中试车间、综合仓库、动力车间、环保车间、科技楼、办公综合楼、研发中心、储罐区、以及配套给排水、消防水池及泵房等相关设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常建通〔2017〕5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粉粉尘、焙烧烟气及产品干燥包装废气采用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酸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微负压收集后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硫酸雾、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车间、储罐区,其中锰及其化合物、硫酸、氨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蒸发浓缩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一企一管,明管输送” (略) 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100dB(A)。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采取低噪声工艺及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噪声治理技术措施等,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浸出渣、氢氧化铁渣、硫酸钙、镁渣、氟化钙、镁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矿物油等,其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中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工艺,浸出渣、滤渣等外售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按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暂存,固体废物暂存场库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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