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2024年7月5日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7天),监督电话:0599-*,邮箱:*@*63.com。
企业名称 | 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 |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略) | 0吨/年 | 0吨/年 | 0吨/年 | 0.22吨/年 |
(略) 延平区春茂木材加工厂(备案) | 0吨/年 | 0吨/年 | 3.27吨/年 | 3.27吨/年 |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7天),监督电话:0599-*,邮箱:*@*63.com。
企业名称 | 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 |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略) | 0吨/年 | 0吨/年 | 0吨/年 | 0.22吨/年 |
(略) 延平区春茂木材加工厂(备案) | 0吨/年 | 0吨/年 | 3.27吨/年 | 3.27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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