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南水北调东线 (略) : 你公司《关于对〈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请示》(鲁调水企计字〔2024〕3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省级重点项目,工程起点位于邓楼船闸上游引航道与南水北调输水渠交汇处,终点位于八里湾泄洪闸消力池末端,全长19.08千米,由航运与洪水南排结合段和八里湾泄洪闸下洪水南排段两部分组成。 航运与洪水南排结合段起点为邓楼船闸上游引航道与南水北调输水渠交汇处(桩号K2+250),终点为八里湾船闸下游引航道与南水北调输水渠交汇处(桩号K19+250),全长1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拓宽挖深,两侧护岸采用现浇混凝土板结构,渠底防渗采用水泥土;桥墩防护11座;沿线按一类配布各类航标44座,建设航道信息化工程;改建排涝泵站25座,拆除重建穿堤涵闸17座、倒虹吸1座、涵管桥104座;改建沿河、跨河线缆;还 (略) ,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八里湾泄洪闸下洪水南排段起点为八里湾泄洪闸消力池末端(桩号K21+330),终点为八里湾船闸引航道与南水北调输水渠交汇处(桩号K19+250),全长2.08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挖并护砌老柳长河0.96千米、分洪沟0.2千米,南水北调渠道与八里湾引航道交叉口上游扩挖0.33千米,拆除八里湾泄洪闸下临时挡水堤和节制闸,下移100米新建节制闸,于分洪沟下游新建导流堤1座,改建跨分洪沟生产桥1座,新建两 (略) 、 (略) ,配套信息化工程等。 工程开挖土方共计479.*立方米,回填土方137.*立方米,弃方341.*立方米。本工程弃方临时堆存于南水北调一期工程的5处现有弃土场,后续用于山东 (略) 拟建东阿至郓 (略) 东阿至梁 (略) 基工程。 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的“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纳入《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清单,符合《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山东省综合 (略) 规划纲要(2023—2035年)》《山 (略) 建设规划》等要求,符合梁山县、东平县国土空间 (略) 、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48.*元。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工程建设可行。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要求,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手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施工带内,做好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平衡,占用耕地地段应将表层耕植土收集用于复耕;落实工程用地的生态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工程涉及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三级保护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土弃渣场。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围挡、 (略) 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土方施工尽量避开强风时段。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 (略) 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且全部编码登记;除特殊作业车外,施工车辆应为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处置工作,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做好施工期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渠道周围污染源,做好河道水质保护工作,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降低水质潜在污染风险。加强渠道周边截渗沟排水,降低截渗沟水位,对工程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水位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减少土壤盐渍化对周边耕地的影响。船舶航行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置,禁止直接向京杭运河排放船舶污染物。洪水南排期间加强沿线水质监测,采取有针对性的水质恢复措施,降低洪水南排对南四湖水质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临 (略) 段施工采取移动式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做好施工期的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产生固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落实文物保护有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待依法完成考古工作后再行施工。 (五)强化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四、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 (略)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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