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三联化工有限公司一期、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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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三联化工有限公司一期、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

连云港市三联化工有限公司一期、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

(略) (略) 一期“年产4000吨天然精己酸、1000吨4-羟基联苯、1000吨3,5-二氯苯*酰氯、1000吨2-异*基硫杂蒽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连环发〔2005〕96号)。其中年产4000吨天然精己酸、1000吨4-羟基联苯生产线已于2007年11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年产1000吨3,5-二氯苯*酰氯已于2010年5月14日通过环保验收;2-异*基硫杂蒽酮项目虽已经环保部门批准, (略) 场等因素的制约,该产品生产线暂未建设。二期“年产1000吨3-巯基*酸*酯、10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12月23日已取得环评批复(连环审〔2007〕331号)。其中年产10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生产线已于2010年5月14日通过环保验收; (略) 场情况等因素的制约,3-巯基*酸*酯虽已经环保部门批准,但该产品生产线暂未建设。三期“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5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表复〔2021〕94号),该项目暂未开展验收工作。三联化工“废水提标改造项目(含蒸发析盐)”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1年12月2日完成备案,备案号:*207。三联化工“全厂废气提升优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4年2月5日完成备案,备案号:*017。

为满足越来越严格的环保形势,确保三联化工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略) (略) 对对现有一期、二期项目涉及的1#车间、3#车间、5#车间、污水处理站、固废仓库、罐区、液氯仓库等废气强化了收集处理;对废水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废水预处理工艺中增加了碱解、高级氧化、臭氧氧化等处理单元。

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化,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变动内容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范畴,不纳入环评管理。本次发生的变动属于《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第十五条中“(二)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形。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界定依据和管理要求,本次变动属于验收后变动,无需纳入环评管理,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三联化工应提交《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并对分析结论负责。三联化工按照《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 (略) (略) 一期、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变动后的可行性。


连云港市三联化工有限公司一期、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

(略) (略) 一期“年产4000吨天然精己酸、1000吨4-羟基联苯、1000吨3,5-二氯苯*酰氯、1000吨2-异*基硫杂蒽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连环发〔2005〕96号)。其中年产4000吨天然精己酸、1000吨4-羟基联苯生产线已于2007年11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年产1000吨3,5-二氯苯*酰氯已于2010年5月14日通过环保验收;2-异*基硫杂蒽酮项目虽已经环保部门批准, (略) 场等因素的制约,该产品生产线暂未建设。二期“年产1000吨3-巯基*酸*酯、10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12月23日已取得环评批复(连环审〔2007〕331号)。其中年产10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生产线已于2010年5月14日通过环保验收; (略) 场情况等因素的制约,3-巯基*酸*酯虽已经环保部门批准,但该产品生产线暂未建设。三期“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5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表复〔2021〕94号),该项目暂未开展验收工作。三联化工“废水提标改造项目(含蒸发析盐)”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1年12月2日完成备案,备案号:*207。三联化工“全厂废气提升优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4年2月5日完成备案,备案号:*017。

为满足越来越严格的环保形势,确保三联化工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略) (略) 对对现有一期、二期项目涉及的1#车间、3#车间、5#车间、污水处理站、固废仓库、罐区、液氯仓库等废气强化了收集处理;对废水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废水预处理工艺中增加了碱解、高级氧化、臭氧氧化等处理单元。

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化,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变动内容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范畴,不纳入环评管理。本次发生的变动属于《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第十五条中“(二)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形。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界定依据和管理要求,本次变动属于验收后变动,无需纳入环评管理,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三联化工应提交《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并对分析结论负责。三联化工按照《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 (略) (略) 一期、二期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变动后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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