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府城片区保护提升项目
惠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府城片区保护提升项目
(略)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批惠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府城片区保护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惠府纪〔2024〕3号)要求,按照《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活化利用,同意实施惠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府城片区保护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二、项目 (略)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项目总占地面积15.2公顷,用地范围内涉及北门直街历史文 (略) 巷历史地段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片区内建筑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包括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加固*㎡,建筑活化利用*㎡等;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包括外立面修复提升*㎡;周边环境配套改善*㎡;必要基础设施与防灾设施提升,包括配套停车设施等服务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包括非遗展示用房493㎡。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2683.*元。项目 (略) 级财政资金统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五、请根据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按照节能部门审查意见和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按节能方案严格实施,采用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七、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批惠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府城片区保护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惠府纪〔2024〕3号)要求,按照《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活化利用,同意实施惠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府城片区保护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二、项目 (略)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项目总占地面积15.2公顷,用地范围内涉及北门直街历史文 (略) 巷历史地段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片区内建筑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包括传统风貌建筑结构加固*㎡,建筑活化利用*㎡等;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包括外立面修复提升*㎡;周边环境配套改善*㎡;必要基础设施与防灾设施提升,包括配套停车设施等服务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包括非遗展示用房493㎡。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2683.*元。项目 (略) 级财政资金统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五、请根据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按照节能部门审查意见和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按节能方案严格实施,采用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七、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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