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罗布水闸重建工程
肇庆市高要区罗布水闸重建工程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审批肇庆市高要区罗布水闸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0年9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水利工程短板,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要,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罗布水闸重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1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新桥镇莫一村罗布水闸。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闸及上下游连接段拆除重建、交通桥拆除重建、穿堤涵闸重建、右岸堤防修建、启闭及电气设备、监控监测设施、管理房重建等。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六、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892.*元,其中:工程费148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2.*元、预备费8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审批肇庆市高要区罗布水闸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0年9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水利工程短板,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要,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罗布水闸重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1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新桥镇莫一村罗布水闸。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闸及上下游连接段拆除重建、交通桥拆除重建、穿堤涵闸重建、右岸堤防修建、启闭及电气设备、监控监测设施、管理房重建等。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六、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892.*元,其中:工程费148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2.*元、预备费8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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