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2024年度制种大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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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2024年度制种大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为稳定我县制种产业基地,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21〕6号)和《湖南省攸县2024年度水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方案》(攸政办函〔2024〕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优势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承担攸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遴选主体主要建设一条具备种子烘干、精选、包装的生产线,年产能为*公斤,仓储能力*公斤并与之相配套的检验、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水稻种子供应链中心,其中联合厂房2000平方米、低温储藏库200平方米,以及其他辅助设施。投资总额要求在*元(包括土地流转、厂房设计及建设、相关设施设备购买等费用)以上,计划安排项目支持资金*元(建设周期为遴选主体确认后一年内)。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愿申请、布局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1.攸县县内备案生产的优势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从事杂交水稻制种产业3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杂交水稻生产或代制面积不低于3000亩。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此项目资金要设立专门的财务、专门的账簿,单独核算。

4.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遴选的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需向县农业农村局缴纳*元保证金,未遴选成功的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将退还保证金,遴选的实施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建设协议,要求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50%,如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滞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扣除保证金。

四、遴选方式

1.优势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种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请示报告、书面申报表(附件)、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资料,并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此件同时在攸县人民 (略) 站、攸州“三农”微信公众号、攸州“三农”工作联系群同时发布,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 (略) 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资料、表格。

2.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采取材料核查、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党组会讨论认定名单。

3.对上述认定名单在县 (略) 站、攸州“三农”微信公众号、攸州“三农”工作联系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

申报地点:发展中心四楼3A35办公室

联系人:黄*容,联系电话:0731-*

附件:1.攸县2024年度制种大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


2.攸县2024年度制种大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办法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一审:旷进南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


为稳定我县制种产业基地,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21〕6号)和《湖南省攸县2024年度水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方案》(攸政办函〔2024〕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优势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承担攸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遴选主体主要建设一条具备种子烘干、精选、包装的生产线,年产能为*公斤,仓储能力*公斤并与之相配套的检验、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水稻种子供应链中心,其中联合厂房2000平方米、低温储藏库200平方米,以及其他辅助设施。投资总额要求在*元(包括土地流转、厂房设计及建设、相关设施设备购买等费用)以上,计划安排项目支持资金*元(建设周期为遴选主体确认后一年内)。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愿申请、布局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1.攸县县内备案生产的优势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从事杂交水稻制种产业3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杂交水稻生产或代制面积不低于3000亩。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此项目资金要设立专门的财务、专门的账簿,单独核算。

4.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遴选的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需向县农业农村局缴纳*元保证金,未遴选成功的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将退还保证金,遴选的实施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建设协议,要求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50%,如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滞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扣除保证金。

四、遴选方式

1.优势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种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请示报告、书面申报表(附件)、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资料,并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此件同时在攸县人民 (略) 站、攸州“三农”微信公众号、攸州“三农”工作联系群同时发布,种业企业或生产代制商 (略) 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资料、表格。

2.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采取材料核查、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党组会讨论认定名单。

3.对上述认定名单在县 (略) 站、攸州“三农”微信公众号、攸州“三农”工作联系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

申报地点:发展中心四楼3A35办公室

联系人:黄*容,联系电话:0731-*

附件:1.攸县2024年度制种大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


2.攸县2024年度制种大县种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办法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一审:旷进南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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