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沪滇协作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项目资全使用的公示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沪滇协作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项目资全使用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根据《 (略) 2024年度沪滇协作工作要点》,为认真实施好沪滇协作“消费帮扶”项目, (略) 对口帮扶资金、 (略) 杨浦区对 (略) 项目资金、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围绕“丽品入沪”工作目标开展消费帮扶活动,以线上线下联动、结对地区直采直供等方式,拓展畅通消费协作渠道,支持“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建设,组织龙头企业赴上海举办和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支持丽江馆建设,推动上海农产品流通企业、 (略) 场、电商与丽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 (略) 场与丽江基地紧密合作。 (略) 场、大平台,充分展示丽江高原特色农产品,打通丽江绿色食 (略) 场对接通道,培育壮大丽江特色优势产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壮大 (略) 特点、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帮扶质量,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丽品入沪”工作目标,重点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等消费帮扶行动,立足丽江实际,加强丽江馆建设,重点农特产品打造,组织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和推介宣传,精 (略) 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相关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丽品入沪”工程,组织经营主体开展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活动。通过品牌质量提升、绿色通道 (略) 工程建设,把更多更好的丽江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给上海广大消费者,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贸易流通企业经营主体组织生产、销售的优质特色农产品 (略) 场连接起来。 (略) (略) 联农带农主体的产品产销协议,有效提升产业帮扶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增产增收。
二、资金来源
(一) (略) 对口帮扶资金*元。
(二) (略) 杨浦区对 (略) 项目资金*元。其中,2023年结余资金*元,2024年*元。
(三)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元。
合计*元。
三、扶持项目
(一)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打造工程,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为抓手,强科技、抓监管、聚资源、提标准,让好品种、好品质、好品牌、好产品逐 (略) 农特产品的鲜明特色,给予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品牌建设补贴。计划资金*元(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
(二)丽江馆年度运营奖补。一是对项目实施主 (略) 建设,组织产销对接、文旅推介、招商引资活动,销售农特产品等进行奖补。二是项目奖补资金*元( (略) 杨浦区对 (略) 项目资金)。
(三)丽品入沪。对销 (略) 场的农特产品销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计划资金*元( (略) 对口帮扶资金*元+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元)。
(四)产销对接。 (略) 消费帮扶带动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参加上海“云品入沪”展销活动;加强宣传,开展助农促销活动。计划资金*元( (略) 对口帮扶资金)。
(五)丽江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补贴。 (略) 发展突出、联农带农效果好的农特产品企业举办展示展销推介活动,进一步打开丽江特色农产品知名度, (略) 场,促进农民增收。计划资金*元(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
四、补助环节
(一) (略) 2024年农业农村部门申报“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产品认证、品牌建设的企业给予申报环节环评、检测等费用支持(相关企业凭申报品牌证明 (略) 逐级申报办理补贴)。
(二)依照《丽江馆2024年建设和运营考核方案》考核标准对丽江馆第二个运营周期进行综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三)对销 (略) 场的农特产品销售企业给予适度奖补,鼓励线上线下帮扶企业开展“丽品入沪”精准对 (略) 场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的农特产品经营主体。奖补范围为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开展“丽品入沪”工作的经营主体。
(四) (略) “云品入沪”展销活动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展销场所统筹费用,补贴企业的产品宣传、促销、包装、物流运输、签订产销合同和企业参展人员相关费用等环节。
(五)资金主要用 (略) 发展突出、联农带农效果好农特产品企业举办展示展销推介活动统筹费用。
五、补助标准
(一)对2024年积极参与申报“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产品认证、品牌建设的企业以申报事项、环评凭证为依据,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及名特优新产品给予适当申报工作补助,其中,对2024年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奖补3—*元、有机产品奖补2—*元、绿色食品奖补1—*元、名特优新产品奖补0.2—0.*元。
(二)依照《丽江馆2024年建设和运营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进行奖补。
(三)对积极开展“丽品入沪”通过组织实地销售、合同订单销 (略) 络销售的线上线下经营主体,线上的根据订单物流凭证、线下的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销售特色产品*元以上(含*元)、*元以上(含*元)、*元以上(含*元)、*元以上(含*元)的企业每户给予*元、*元、*元、*元的一次性物流奖补资金,此项补贴就高不重复(每个企业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四)“云品入沪”消费帮扶展销活动补贴资金待展会结束后根据参展业绩情况对每户参展企业给予物流和人员差旅补助1.5—*元。
(五)主要用 (略) 有较强经济基础和持续经营能力,累计带动10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增收或累计提供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务工岗位5个以上的农特产品企业举办展示展销推介活动。
六、结余资金安排
五方面扶持资金有结余时,相互调剂使用。
七、申报程序
补贴申报流程为:
(一)丽江馆年度 (略) 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略) 丽江馆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标准依照《丽江馆2024年建设和运营考核方案》。
(二)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商务局)组织相关企业自行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商务局)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商务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审批并补贴相关资金。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根据《 (略) 2024年度沪滇协作工作要点》,为认真实施好沪滇协作“消费帮扶”项目, (略) 对口帮扶资金、 (略) 杨浦区对 (略) 项目资金、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围绕“丽品入沪”工作目标开展消费帮扶活动,以线上线下联动、结对地区直采直供等方式,拓展畅通消费协作渠道,支持“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建设,组织龙头企业赴上海举办和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支持丽江馆建设,推动上海农产品流通企业、 (略) 场、电商与丽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 (略) 场与丽江基地紧密合作。 (略) 场、大平台,充分展示丽江高原特色农产品,打通丽江绿色食 (略) 场对接通道,培育壮大丽江特色优势产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壮大 (略) 特点、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帮扶质量,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丽品入沪”工作目标,重点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等消费帮扶行动,立足丽江实际,加强丽江馆建设,重点农特产品打造,组织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和推介宣传,精 (略) 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相关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丽品入沪”工程,组织经营主体开展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活动。通过品牌质量提升、绿色通道 (略) 工程建设,把更多更好的丽江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给上海广大消费者,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贸易流通企业经营主体组织生产、销售的优质特色农产品 (略) 场连接起来。 (略) (略) 联农带农主体的产品产销协议,有效提升产业帮扶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增产增收。
二、资金来源
(一) (略) 对口帮扶资金*元。
(二) (略) 杨浦区对 (略) 项目资金*元。其中,2023年结余资金*元,2024年*元。
(三)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元。
合计*元。
三、扶持项目
(一)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打造工程,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为抓手,强科技、抓监管、聚资源、提标准,让好品种、好品质、好品牌、好产品逐 (略) 农特产品的鲜明特色,给予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品牌建设补贴。计划资金*元(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
(二)丽江馆年度运营奖补。一是对项目实施主 (略) 建设,组织产销对接、文旅推介、招商引资活动,销售农特产品等进行奖补。二是项目奖补资金*元( (略) 杨浦区对 (略) 项目资金)。
(三)丽品入沪。对销 (略) 场的农特产品销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计划资金*元( (略) 对口帮扶资金*元+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元)。
(四)产销对接。 (略) 消费帮扶带动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参加上海“云品入沪”展销活动;加强宣传,开展助农促销活动。计划资金*元( (略) 对口帮扶资金)。
(五)丽江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补贴。 (略) 发展突出、联农带农效果好的农特产品企业举办展示展销推介活动,进一步打开丽江特色农产品知名度, (略) 场,促进农民增收。计划资金*元(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
四、补助环节
(一) (略) 2024年农业农村部门申报“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产品认证、品牌建设的企业给予申报环节环评、检测等费用支持(相关企业凭申报品牌证明 (略) 逐级申报办理补贴)。
(二)依照《丽江馆2024年建设和运营考核方案》考核标准对丽江馆第二个运营周期进行综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三)对销 (略) 场的农特产品销售企业给予适度奖补,鼓励线上线下帮扶企业开展“丽品入沪”精准对 (略) 场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的农特产品经营主体。奖补范围为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开展“丽品入沪”工作的经营主体。
(四) (略) “云品入沪”展销活动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展销场所统筹费用,补贴企业的产品宣传、促销、包装、物流运输、签订产销合同和企业参展人员相关费用等环节。
(五)资金主要用 (略) 发展突出、联农带农效果好农特产品企业举办展示展销推介活动统筹费用。
五、补助标准
(一)对2024年积极参与申报“三品一标”及“名特优新”产品认证、品牌建设的企业以申报事项、环评凭证为依据,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及名特优新产品给予适当申报工作补助,其中,对2024年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奖补3—*元、有机产品奖补2—*元、绿色食品奖补1—*元、名特优新产品奖补0.2—0.*元。
(二)依照《丽江馆2024年建设和运营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进行奖补。
(三)对积极开展“丽品入沪”通过组织实地销售、合同订单销 (略) 络销售的线上线下经营主体,线上的根据订单物流凭证、线下的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销售特色产品*元以上(含*元)、*元以上(含*元)、*元以上(含*元)、*元以上(含*元)的企业每户给予*元、*元、*元、*元的一次性物流奖补资金,此项补贴就高不重复(每个企业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四)“云品入沪”消费帮扶展销活动补贴资金待展会结束后根据参展业绩情况对每户参展企业给予物流和人员差旅补助1.5—*元。
(五)主要用 (略) 有较强经济基础和持续经营能力,累计带动10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增收或累计提供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务工岗位5个以上的农特产品企业举办展示展销推介活动。
六、结余资金安排
五方面扶持资金有结余时,相互调剂使用。
七、申报程序
补贴申报流程为:
(一)丽江馆年度 (略) 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略) 丽江馆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标准依照《丽江馆2024年建设和运营考核方案》。
(二)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商务局)组织相关企业自行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商务局)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商务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审批并补贴相关资金。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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