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京南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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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京南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经审议,同意实施京南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责任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单位:北京 (略) 。

三、项目名称:京南艺术中心建设工程。

四、建设地点:大兴区大兴经济开 (略) ,具体用地范围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意见为准。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个1100座戏曲类剧场、1个600座曲艺类剧场、1个400座综合性剧场以及人防兼地下停车库等。

经审议,同意实施京南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责任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单位:北京 (略) 。

三、项目名称:京南艺术中心建设工程。

四、建设地点:大兴区大兴经济开 (略) ,具体用地范围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意见为准。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个1100座戏曲类剧场、1个600座曲艺类剧场、1个400座综合性剧场以及人防兼地下停车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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