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2024年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关于对2024年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的规定,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对阿克 (略) (略) 、新疆 (略) 、新疆嘉 (略) (略) 工程*级资质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2.监督举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高源??联系电话:0991-*

地址: (略) (略) 301号;邮政编码:*。

附件:附件1:20 (略)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二批)

附件2:20 (略)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信息公示表(第二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4日

相关稿件

关于对2024年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的规定,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对阿克 (略) (略) 、新疆 (略) 、新疆嘉 (略) (略) 工程*级资质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2.监督举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高源??联系电话:0991-*

地址: (略) (略) 301号;邮政编码:*。

附件:附件1:20 (略)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二批)

附件2:20 (略)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信息公示表(第二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4日

相关稿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