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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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编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

1

(略) 年产益胶泥、瓷砖胶、保温砂浆*吨

泉晋环评[2024表41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2

(略) (略) 年产生物质颗粒1.*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2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3

泉州航通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3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4

(略) (略) 年产流延膜1000吨

泉晋环评[2024表44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5

(略) 年产RB鞋底、PU鞋底、EVA鞋底、二次EVA鞋底、组合鞋底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5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6

(略) 陈埭 (略) 扩建床位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6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编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

1

(略) 年产益胶泥、瓷砖胶、保温砂浆*吨

泉晋环评[2024表41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2

(略) (略) 年产生物质颗粒1.*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2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3

泉州航通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3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4

(略) (略) 年产流延膜1000吨

泉晋环评[2024表44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5

(略) 年产RB鞋底、PU鞋底、EVA鞋底、二次EVA鞋底、组合鞋底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5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6

(略) 陈埭 (略) 扩建床位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6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编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

1

(略) 年产益胶泥、瓷砖胶、保温砂浆*吨

泉晋环评[2024表41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2

(略) (略) 年产生物质颗粒1.*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2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3

泉州航通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3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4

(略) (略) 年产流延膜1000吨

泉晋环评[2024表44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5

(略) 年产RB鞋底、PU鞋底、EVA鞋底、二次EVA鞋底、组合鞋底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5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6

(略) 陈埭 (略) 扩建床位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6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编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

1

(略) 年产益胶泥、瓷砖胶、保温砂浆*吨

泉晋环评[2024表41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2

(略) (略) 年产生物质颗粒1.*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2号

2024年7月1日

见附件1

3

泉州航通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3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4

(略) (略) 年产流延膜1000吨

泉晋环评[2024表44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5

(略) 年产RB鞋底、PU鞋底、EVA鞋底、二次EVA鞋底、组合鞋底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5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6

(略) 陈埭 (略) 扩建床位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46号

2024年7月5日

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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