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受理及拟审批前公示安发本草福建科技有限公司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
2024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受理及拟审批前公示安发本草福建科技有限公司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园区(第一批)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 | (略) 东侨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侧地块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 福州庆林 (略)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建设6栋建筑(1#科研创新总部大厦、2#技术交流中心、3#人才宿舍楼、5#科研中心、6#本草检验中心和7# (略) ),其中5#科研中心从事发酵实验室,配套完成菌丝的培养;7# (略) 从事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研发。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全国建设 (略) (http://**)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受理及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二、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开发 (略) (略) 生态环境局15楼 | ||||||
邮 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园区(第一批)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 | (略) 东侨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侧地块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 福州庆林 (略)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建设6栋建筑(1#科研创新总部大厦、2#技术交流中心、3#人才宿舍楼、5#科研中心、6#本草检验中心和7# (略) ),其中5#科研中心从事发酵实验室,配套完成菌丝的培养;7# (略) 从事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研发。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全国建设 (略) (http://**)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受理及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二、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开发 (略) (略) 生态环境局15楼 | ||||||
邮 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园区(第一批)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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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 | (略) 东侨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侧地块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 福州庆林 (略)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建设6栋建筑(1#科研创新总部大厦、2#技术交流中心、3#人才宿舍楼、5#科研中心、6#本草检验中心和7# (略) ),其中5#科研中心从事发酵实验室,配套完成菌丝的培养;7# (略) 从事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研发。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全国建设 (略) (http://**)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受理及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二、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开发 (略) (略) 生态环境局15楼 | ||||||
邮 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环规〔2024〕2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园区(第一批)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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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安发科研创新总部暨安发本草生命健康创新研究苑项目 | (略) 东侨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侧地块 | 安发本草(福建) (略) | 福州庆林 (略)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建设6栋建筑(1#科研创新总部大厦、2#技术交流中心、3#人才宿舍楼、5#科研中心、6#本草检验中心和7# (略) ),其中5#科研中心从事发酵实验室,配套完成菌丝的培养;7# (略) 从事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研发。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全国建设 (略) (http://**)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受理及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二、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开发 (略) (略) 生态环境局15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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