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大新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扶沟县大新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扶沟县大新派出所地 (略) 扶沟县大新镇明德小学东侧,地块占地面积3996m2(合5.994亩),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 114.*°、N 34.*°,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农用地,南至空地,东至农用地,西至大新镇明德小学。扶沟县大新派出所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扶沟县大新镇新南村,属村集体用地(农用地),根据《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沟县公安局大新、汴岗等三个派出所划拨用地的批复》(扶政土﹝2022﹞80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1)2014年3月之前为扶沟县大新镇新南村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未从事过规模化养殖或工业生产性活动;2014年3月~2015年10月,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2015年10月~2018年11月,地块内临时用于建材车辆进出明德小学;2018年11月~2020年5月,地块内恢复为农用地;2020年5月~2022年4月,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2022年4月~2022年12月地块内开始地面平整,地块为空地;2022年12月至今地块四周进行围挡,大新镇派出所项目施工建设。综上,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农田为主,当前及历史地类无明显变化。历史中存在的企业主要为地块东侧草帘加工点、西侧大新驾校及粮食回收站,历史及当前存在的企业主要为东南侧扶沟县大新电脑石油城,南侧红岭门窗瓷砖批发,西侧扶沟县益铭辣椒种植合作社、姜东粮行、家居建材批发仓库、扶 (略) 、扶 (略) 、小麦仓库。其中南侧红岭门窗瓷砖批发,西侧扶沟县益铭辣椒种植合作社、姜东粮行、家居建材批发仓库、小麦仓库、粮食回收站主要从事建材储存、销售,不涉及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因此不再列为重点关注企业;大新驾校主要从事驾驶员培训,不涉及维修,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因此不再列为重点关注企业。扶沟县大新电脑石油城、扶 (略) 、扶 (略) 、草帘加工点运营期间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及泄漏、爆炸等事故,经过分析,企业产生的“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且地面无塌陷、裂缝等无明显污染物可迁移的途径,故周围企业及其他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可忽略不计。
综上,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可以确认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可接受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调查活动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扶沟县大新派出所地 (略) 扶沟县大新镇明德小学东侧,地块占地面积3996m2(合5.994亩),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 114.*°、N 34.*°,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农用地,南至空地,东至农用地,西至大新镇明德小学。扶沟县大新派出所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扶沟县大新镇新南村,属村集体用地(农用地),根据《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沟县公安局大新、汴岗等三个派出所划拨用地的批复》(扶政土﹝2022﹞80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1)2014年3月之前为扶沟县大新镇新南村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未从事过规模化养殖或工业生产性活动;2014年3月~2015年10月,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2015年10月~2018年11月,地块内临时用于建材车辆进出明德小学;2018年11月~2020年5月,地块内恢复为农用地;2020年5月~2022年4月,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2022年4月~2022年12月地块内开始地面平整,地块为空地;2022年12月至今地块四周进行围挡,大新镇派出所项目施工建设。综上,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农田为主,当前及历史地类无明显变化。历史中存在的企业主要为地块东侧草帘加工点、西侧大新驾校及粮食回收站,历史及当前存在的企业主要为东南侧扶沟县大新电脑石油城,南侧红岭门窗瓷砖批发,西侧扶沟县益铭辣椒种植合作社、姜东粮行、家居建材批发仓库、扶 (略) 、扶 (略) 、小麦仓库。其中南侧红岭门窗瓷砖批发,西侧扶沟县益铭辣椒种植合作社、姜东粮行、家居建材批发仓库、小麦仓库、粮食回收站主要从事建材储存、销售,不涉及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因此不再列为重点关注企业;大新驾校主要从事驾驶员培训,不涉及维修,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因此不再列为重点关注企业。扶沟县大新电脑石油城、扶 (略) 、扶 (略) 、草帘加工点运营期间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及泄漏、爆炸等事故,经过分析,企业产生的“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且地面无塌陷、裂缝等无明显污染物可迁移的途径,故周围企业及其他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可忽略不计。
综上,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可以确认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可接受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调查活动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