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浔发改投资〔2024〕38号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关于请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晨越建设项目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南乔村灌溉面积减少的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名称: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9-*-04-01-*。
四、项目业主: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地址: (略) 麻垌镇南乔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灌溉水渠三面光建设共长3.397千米,主要包括混凝土三面光水渠、清淤、回填方、崩塌处理及配套建设盖板、人行便桥、生活码头、下田坡道等。
七、概算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56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5.*元,临时工程费15.*元,独立费用为46.*元,基本预备费为16.*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八、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计划吸纳务工人数102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元,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5.87%以上。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
九、公益性岗位设置: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主要从事农村水渠维护工作,公益性岗位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十、项目要求: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项目合同时,将劳务组织方案、劳务报酬发放等落实以工代赈政策作为合同的约定条款,并纳入违约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用工合同(协议)需明确务工岗位、务工时间、务工报酬、付款方式,以及技能培训等事项;六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七是业主单位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八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九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九、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浔发改投资〔2024〕38号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关于请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晨越建设项目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南乔村灌溉面积减少的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名称: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9-*-04-01-*。
四、项目业主: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地址: (略) 麻垌镇南乔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灌溉水渠三面光建设共长3.397千米,主要包括混凝土三面光水渠、清淤、回填方、崩塌处理及配套建设盖板、人行便桥、生活码头、下田坡道等。
七、概算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56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5.*元,临时工程费15.*元,独立费用为46.*元,基本预备费为16.*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八、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计划吸纳务工人数102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元,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5.87%以上。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
九、公益性岗位设置: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主要从事农村水渠维护工作,公益性岗位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十、项目要求: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项目合同时,将劳务组织方案、劳务报酬发放等落实以工代赈政策作为合同的约定条款,并纳入违约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用工合同(协议)需明确务工岗位、务工时间、务工报酬、付款方式,以及技能培训等事项;六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七是业主单位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八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九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九、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浔发改投资〔2024〕38号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关于请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晨越建设项目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南乔村灌溉面积减少的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名称: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9-*-04-01-*。
四、项目业主: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地址: (略) 麻垌镇南乔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灌溉水渠三面光建设共长3.397千米,主要包括混凝土三面光水渠、清淤、回填方、崩塌处理及配套建设盖板、人行便桥、生活码头、下田坡道等。
七、概算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56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5.*元,临时工程费15.*元,独立费用为46.*元,基本预备费为16.*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八、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计划吸纳务工人数102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元,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5.87%以上。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
九、公益性岗位设置: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主要从事农村水渠维护工作,公益性岗位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十、项目要求: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项目合同时,将劳务组织方案、劳务报酬发放等落实以工代赈政策作为合同的约定条款,并纳入违约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用工合同(协议)需明确务工岗位、务工时间、务工报酬、付款方式,以及技能培训等事项;六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七是业主单位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八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九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九、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浔发改投资〔2024〕38号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关于请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晨越建设项目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南乔村灌溉面积减少的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名称: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9-*-04-01-*。
四、项目业主: (略) 麻垌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地址: (略) 麻垌镇南乔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灌溉水渠三面光建设共长3.397千米,主要包括混凝土三面光水渠、清淤、回填方、崩塌处理及配套建设盖板、人行便桥、生活码头、下田坡道等。
七、概算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56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5.*元,临时工程费15.*元,独立费用为46.*元,基本预备费为16.*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八、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计划吸纳务工人数102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元,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5.87%以上。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
九、公益性岗位设置: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主要从事农村水渠维护工作,公益性岗位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十、项目要求: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项目合同时,将劳务组织方案、劳务报酬发放等落实以工代赈政策作为合同的约定条款,并纳入违约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用工合同(协议)需明确务工岗位、务工时间、务工报酬、付款方式,以及技能培训等事项;六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七是业主单位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八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九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九、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麻垌镇南乔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