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乡海通加油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巴乡海通加油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巴乡海通加油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巴乡海通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乡境内202省道西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卸车、加注及储罐暂存挥发油气。项目采用密闭卸油及油气回收装置,设置通气管及阻火器,储罐采用密闭性较好的地埋式双层储油罐等措施减少油气对环境影响。
2、废水:本项目废水来源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流动人员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暂存,污水车抽送至鄂温克族自治旗广源 (略) 市 (略) 。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源自为卸车泵、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行驶噪声。设备噪声经基座减振、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行驶车辆噪声采取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储罐油泥、办公生活垃圾、流动人员生活垃圾等。储罐油泥由专人清理,清理后的油泥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区内暂存;办公生活垃圾和流动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7月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安嘉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乡境内202省道西侧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巴乡海通加油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巴乡海通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乡境内202省道西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卸车、加注及储罐暂存挥发油气。项目采用密闭卸油及油气回收装置,设置通气管及阻火器,储罐采用密闭性较好的地埋式双层储油罐等措施减少油气对环境影响。
2、废水:本项目废水来源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流动人员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暂存,污水车抽送至鄂温克族自治旗广源 (略) 市 (略) 。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源自为卸车泵、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行驶噪声。设备噪声经基座减振、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行驶车辆噪声采取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储罐油泥、办公生活垃圾、流动人员生活垃圾等。储罐油泥由专人清理,清理后的油泥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区内暂存;办公生活垃圾和流动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7月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安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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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乡境内202省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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