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房价格备案函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房价格备案函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品房价格备案函
海南澄 (略) :
你司关于直隶海郡23#、27#共16套商品住宅(低层住宅)价格备案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95号)、《海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琼价价检〔2011〕195号),准予备案(详见附表)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按照要求将该楼盘的“一套一标”的备案价格在明显的地方设立明码标价牌。
二、备案后的项目如需调高价格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禁止随意涨价行为。
三、企业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在本备案函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品房价格备案函
海南澄 (略) :
你司关于直隶海郡23#、27#共16套商品住宅(低层住宅)价格备案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95号)、《海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琼价价检〔2011〕195号),准予备案(详见附表)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按照要求将该楼盘的“一套一标”的备案价格在明显的地方设立明码标价牌。
二、备案后的项目如需调高价格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禁止随意涨价行为。
三、企业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在本备案函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