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洋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泉市150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和承德益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民三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洋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泉市150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和承德益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民三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6 |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7月8日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4日 |
2 | 平数政环评决字*-7 | 关于《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7月8日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4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6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
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泉洋 (略) :
《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03-*-89-01-*)选 (略) 台头山镇,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0.41%。项目实际占地*m2,合计6176.32亩,建设150MW光伏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项目配套相关储能装置设施。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生生态: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施工。②施工前剥离表土,表土集中堆置并进行覆盖,后期用于绿地覆土。③施工结束后,对非硬化区域进行场地平整、覆土、绿化。④做好施工拦挡、排水等临时措施。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间设计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3.声环境:①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②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④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⑤施工期间交通运输采取以下措施: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 (略) 等声区时应限速;施工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夜间禁止从两侧有村庄 (略) 运输,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4.大气环境: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设置硬质围挡、出入车辆清洗、加强遮盖、及时清扫抑尘等措施;离村庄较近区域不在有风天气施工,适当增加临近居民侧围挡高度,增加临近居民处洒水抑尘次数,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避让居民居住区行驶,以减少施工废气对居民的影响,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5.固体废物:土石方综合利用,弃方拉至弃土场,并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生生态:植被恢复及管养,加强绿化,在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植物、鸟类的宣传牌和警示牌,植被恢复效果达到环保要求。
2.地表水环境:太阳能电池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阵列场地绿化用水,不得外排
3.土壤和地下水:事故油池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4.声环境: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的1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5.固体废物:产生废旧或故障太阳能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更换后运走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事故油池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风电项目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平数政环评决字*-7
关于《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承德 (略) :
《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6-*-89-01-*)选 (略) 七沟镇银窝沟村1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1%。项 (略) (略) 选厂原有车间和库房,占地面积7400m2,建设土壤修复剂、有机肥生产线、生物质燃料生产线各一条,建成后年产生物质燃料*吨、土壤修复剂*吨、有机肥*吨(其中颗粒肥*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满足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需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环办〔2020〕72号)中排放标准要求;封闭式生产车间、封闭式库房、 (略) 及生产车间、成品库内均硬化、采取洒水降尘,绿化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利用活性炭和生物除臭剂吸附降解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2.废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简易沉淀后可回用 (略) 清扫及抑尘处理,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厂区废水不得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减振,设置封闭设备间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以及发酵工序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有机肥生产;炉渣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暂时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施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生产车间、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7cm/s;其他库房、办公室 (略) 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
三、根据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2.496t/a;氮氧化物3.744t/a。
四、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6 |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7月8日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4日 |
2 | 平数政环评决字*-7 | 关于《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7月8日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4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6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
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泉洋 (略) :
《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03-*-89-01-*)选 (略) 台头山镇,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0.41%。项目实际占地*m2,合计6176.32亩,建设150MW光伏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项目配套相关储能装置设施。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生生态: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施工。②施工前剥离表土,表土集中堆置并进行覆盖,后期用于绿地覆土。③施工结束后,对非硬化区域进行场地平整、覆土、绿化。④做好施工拦挡、排水等临时措施。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间设计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3.声环境:①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②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④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⑤施工期间交通运输采取以下措施: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 (略) 等声区时应限速;施工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夜间禁止从两侧有村庄 (略) 运输,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4.大气环境: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设置硬质围挡、出入车辆清洗、加强遮盖、及时清扫抑尘等措施;离村庄较近区域不在有风天气施工,适当增加临近居民侧围挡高度,增加临近居民处洒水抑尘次数,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避让居民居住区行驶,以减少施工废气对居民的影响,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5.固体废物:土石方综合利用,弃方拉至弃土场,并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生生态:植被恢复及管养,加强绿化,在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植物、鸟类的宣传牌和警示牌,植被恢复效果达到环保要求。
2.地表水环境:太阳能电池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阵列场地绿化用水,不得外排
3.土壤和地下水:事故油池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4.声环境: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的1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5.固体废物:产生废旧或故障太阳能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更换后运走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事故油池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风电项目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平数政环评决字*-7
关于《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承德 (略) :
《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承德 (略) 农民三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6-*-89-01-*)选 (略) 七沟镇银窝沟村1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1%。项 (略) (略) 选厂原有车间和库房,占地面积7400m2,建设土壤修复剂、有机肥生产线、生物质燃料生产线各一条,建成后年产生物质燃料*吨、土壤修复剂*吨、有机肥*吨(其中颗粒肥*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满足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需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环办〔2020〕72号)中排放标准要求;封闭式生产车间、封闭式库房、 (略) 及生产车间、成品库内均硬化、采取洒水降尘,绿化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利用活性炭和生物除臭剂吸附降解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2.废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简易沉淀后可回用 (略) 清扫及抑尘处理,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厂区废水不得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减振,设置封闭设备间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以及发酵工序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有机肥生产;炉渣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暂时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施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生产车间、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7cm/s;其他库房、办公室 (略) 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
三、根据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2.496t/a;氮氧化物3.744t/a。
四、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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