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
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简要介绍
(1)项目名称: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定边县 (略)
(4)投资:*万元人民币
(5)建设内容:河南县嘉嘉加油站总占地面积约1525㎡,站内划分为站房、加油罩棚以及储油罐区:
站房:站房布置在站区中间,建筑面积60㎡,包括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配电间、发电间和活动室;
加油区:共建设一栋钢混结构生产厂区,1F,占地8043m2,1栋综合楼,3F,占地794.2m2,于生产车间建设年产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定边县 (略) 联系人:谢天 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陕西中环 (略) 联系人:解工 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公众可同环评单位联系,索取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联系人电话:*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1)公众对于本建设项目是否认可;(2)公众就本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简要介绍
(1)项目名称: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定边县 (略)
(4)投资:*万元人民币
(5)建设内容:河南县嘉嘉加油站总占地面积约1525㎡,站内划分为站房、加油罩棚以及储油罐区:
站房:站房布置在站区中间,建筑面积60㎡,包括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配电间、发电间和活动室;
加油区:共建设一栋钢混结构生产厂区,1F,占地8043m2,1栋综合楼,3F,占地794.2m2,于生产车间建设年产年产2亿支高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制造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定边县 (略) 联系人:谢天 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陕西中环 (略) 联系人:解工 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公众可同环评单位联系,索取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联系人电话:*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1)公众对于本建设项目是否认可;(2)公众就本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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