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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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北京海开云创 (略) :

你单位《 (略) 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 (略) 供地审核意见函》(京规自[海]供审函〔2024〕0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4〕003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发建设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清河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酒店、商业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海开云创 (略) 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事宜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土地出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 (略) 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海开云创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MACKY*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初勘

27



核准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金额

勘察

详勘

64



核准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金额

设计

方案设计

210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初步设计

280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图设计

210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筑安装工程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室外工程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416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门窗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消防、电梯、通风等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重要材料

钢筋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水泥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其他

土地费用

*



核准


其他费用

*



核准

含建设期利息、申请报告编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略) (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北京海开云创 (略) :

你单位《 (略) 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 (略) 供地审核意见函》(京规自[海]供审函〔2024〕0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4〕003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发建设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清河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酒店、商业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海开云创 (略) 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事宜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土地出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 (略) 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海淀区清河站北-安宁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海开云创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MACKY*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初勘

27



核准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金额

勘察

详勘

64



核准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金额

设计

方案设计

210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初步设计

280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图设计

210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筑安装工程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室外工程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416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门窗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消防、电梯、通风等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重要材料

钢筋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水泥

*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已含在施工中

其他

土地费用

*



核准


其他费用

*



核准

含建设期利息、申请报告编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略) (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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