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74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74号

饶信发改字〔2024〕74号

关于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师生教学及学习环境,提升教学楼整体面貌,营造温馨、舒适的教学环境,提升办学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312-*-04-01-*

项目单位: (略) 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72

法人代表:许大敬

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沙 (略) 66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教学楼、围墙、大门外墙真石漆4174.12㎡(其中,围墙710㎡,教学楼3164.12㎡,门卫及其他300㎡);内墙刮腻子粉*.35㎡(其中,教学楼内墙及天花板*.85㎡,围墙428.5㎡);DN200消防管施工80m(包括管沟挖填、管道安装及防腐);电动门安装1套(16m长*1.8m高);厕所拆除112㎡;看台铺设5mm橡胶层191㎡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90.*元,其中,工程费用7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元,基本预备费6.*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薄改省级第二批资金。

六、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请贵校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饶信发改字〔2024〕74号

关于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师生教学及学习环境,提升教学楼整体面貌,营造温馨、舒适的教学环境,提升办学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312-*-04-01-*

项目单位: (略) 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72

法人代表:许大敬

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沙 (略) 66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教学楼、围墙、大门外墙真石漆4174.12㎡(其中,围墙710㎡,教学楼3164.12㎡,门卫及其他300㎡);内墙刮腻子粉*.35㎡(其中,教学楼内墙及天花板*.85㎡,围墙428.5㎡);DN200消防管施工80m(包括管沟挖填、管道安装及防腐);电动门安装1套(16m长*1.8m高);厕所拆除112㎡;看台铺设5mm橡胶层191㎡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90.*元,其中,工程费用7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元,基本预备费6.*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薄改省级第二批资金。

六、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请贵校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信州区沙溪中心小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