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要求,现将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建设单位。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
(2)性质:改扩建;
(3)地理位置:本工程拟建码头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北侧石化码头区,现有南二、南三泊位处。西侧为南一东泊位,东侧为南四泊位,对面北侧隔港池为三突堤;
(4)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将现有南2#和南3#泊位拆除后,新建1个*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卸船最大船型为*吨级油船,装船最大船型为*吨级油船,用于装卸原油、燃料油、稀释沥青、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货种。改造后岸线位置保持不变,码头长度为433.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长度为400m,前沿设计底高程为-23.2m,近期疏浚至-20.7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120m,回旋水域直径D为501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吨。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一报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一报告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港 (略)
联系人:肖工
电话:*
邮箱:*@*26.com
联系地址: (略) 滨海 (略) 99号
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2-*-8321
联系地址: (略) 塘沽区 (略) 2618号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表(附后)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后)提交建设单位。
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要求,现将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建设单位。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
(2)性质:改扩建;
(3)地理位置:本工程拟建码头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北侧石化码头区,现有南二、南三泊位处。西侧为南一东泊位,东侧为南四泊位,对面北侧隔港池为三突堤;
(4)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将现有南2#和南3#泊位拆除后,新建1个*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卸船最大船型为*吨级油船,装船最大船型为*吨级油船,用于装卸原油、燃料油、稀释沥青、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货种。改造后岸线位置保持不变,码头长度为433.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长度为400m,前沿设计底高程为-23.2m,近期疏浚至-20.7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120m,回旋水域直径D为501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吨。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一报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一报告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港 (略)
联系人:肖工
电话:*
邮箱:*@*26.com
联系地址: (略) 滨海 (略) 99号
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2-*-8321
联系地址: (略) 塘沽区 (略) 2618号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表(附后)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后)提交建设单位。
天津港南疆港区南2#、南3#泊位升级改造工程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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