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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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略)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略)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 “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持属地管理,保障区域内所有适龄入学儿童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基本条件

1.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入学儿童。

2.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户籍或随同父母的开发区正式房产手续或开发区新建小区购房手续或拆迁安置手续,购房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开发区“户口”或“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拆迁安置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合同、发票、入住通知、正式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

2.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居住卡)或从商、务工相关手续;随迁子女提供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

四、招生报名及相关要求

1. (略) (略) 义务 (略) (略) 上报名, (略) 址: (略) 义务教育 (略) 上管理系统(http://111.53.6.62:5080/index.jsp),也可登录大同 (略) (http://www.dtjcjy.com/)点击“招生报名系统”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2.2024年7月1日— (略) 上统一报名;8月5日前学校为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3.各学校在招生报名工作开展前一周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及入学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生报名工作的如期顺利进行。

五、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运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校验及学籍注册,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过程。同时要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规范管理。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要根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校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招生政策公平,招生过程规范,招生结果公开。凡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略)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略)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 “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持属地管理,保障区域内所有适龄入学儿童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基本条件

1.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入学儿童。

2.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户籍或随同父母的开发区正式房产手续或开发区新建小区购房手续或拆迁安置手续,购房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开发区“户口”或“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拆迁安置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合同、发票、入住通知、正式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

2.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居住卡)或从商、务工相关手续;随迁子女提供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

四、招生报名及相关要求

1. (略) (略) 义务 (略) (略) 上报名, (略) 址: (略) 义务教育 (略) 上管理系统(http://111.53.6.62:5080/index.jsp),也可登录大同 (略) (http://www.dtjcjy.com/)点击“招生报名系统”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2.2024年7月1日— (略) 上统一报名;8月5日前学校为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3.各学校在招生报名工作开展前一周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及入学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生报名工作的如期顺利进行。

五、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运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校验及学籍注册,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过程。同时要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规范管理。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要根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校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招生政策公平,招生过程规范,招生结果公开。凡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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