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陕西羌达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羌达实业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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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陕西羌达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羌达实业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批字〔2024〕1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 (略) 陕西羌达实业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 (略) 陕西羌达实业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 (略) 中段,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6188m2,项目建设办公楼2000m2 ,仓库800m2,配套建设一台50m3防爆阻隔撬装加油装置。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撬装式加油站、办公楼、仓库;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热、供电、消防;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

经审查,该项目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禁止外排,生活污 (略) (略) 。严格落实撬装加油装置的防渗漏和防渗漏检测措施,重点做好油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加油卸油区等区域防渗处置,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2.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对加油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大对储油罐等区域检查和监视力度,重点关注卸油、加油作业等环节环境管理,确保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清罐废物、吸附河砂、废机油和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必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随意倾倒、焚烧。生活垃圾运往就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4.做好声环境保护。按照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合理优化作业场所布局,加油机、潜油泵和进出站区的车辆等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布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严防噪声扰民和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6.强化环境保护管理。设置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4年7月5日


宁环批字〔2024〕1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 (略) 陕西羌达实业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 (略) 陕西羌达实业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 (略) 中段,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6188m2,项目建设办公楼2000m2 ,仓库800m2,配套建设一台50m3防爆阻隔撬装加油装置。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撬装式加油站、办公楼、仓库;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热、供电、消防;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

经审查,该项目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禁止外排,生活污 (略) (略) 。严格落实撬装加油装置的防渗漏和防渗漏检测措施,重点做好油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加油卸油区等区域防渗处置,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2.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对加油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大对储油罐等区域检查和监视力度,重点关注卸油、加油作业等环节环境管理,确保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清罐废物、吸附河砂、废机油和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必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随意倾倒、焚烧。生活垃圾运往就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4.做好声环境保护。按照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合理优化作业场所布局,加油机、潜油泵和进出站区的车辆等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布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严防噪声扰民和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6.强化环境保护管理。设置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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