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新校区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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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新校区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略) (略) 新校区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 (略) (略) 提 (略) (略) 新校区(总图调整)申请。该项目总图于2022年2月获批,为满足教育部及学校的办学需求,建设单位拟申请对总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黄花镇黄龙新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原19#学生宿舍调整为行政综合楼;将实训楼2#西侧绿地调整为图书馆;取消15#学生公寓南向原生态停车位40个;15#学生公寓北侧新增消防扑救场地;原8#食堂及辅助用房调整为实训楼3#;取消地下蓄水池;取消原20#学生宿舍及南侧的生态停车位,将其调整为绿地。

二、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净用地面积*.84㎡(调整前*.84㎡),计容总建筑面积*.00㎡(调整前*.00㎡),容积率1.55(调整前1.55),建筑密度25.72%(调整前25.78%),绿地率35.28%(调整前35.01%),标准停车位289个(其中地上230个,地下59个)(调整前地上停车位286个)。

由于该校已出具规模,本次日照分析仅针对日照影响范围内宿舍楼进行日照分析。经信息中心复核,总图调整后,宿舍楼日照影响无恶化及增加,调整后总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CXTJ*号)及相关规范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8日


相关附件下载:
调整后.pdf
调整前.pdf

(略) (略) 新校区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 (略) (略) 提 (略) (略) 新校区(总图调整)申请。该项目总图于2022年2月获批,为满足教育部及学校的办学需求,建设单位拟申请对总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黄花镇黄龙新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原19#学生宿舍调整为行政综合楼;将实训楼2#西侧绿地调整为图书馆;取消15#学生公寓南向原生态停车位40个;15#学生公寓北侧新增消防扑救场地;原8#食堂及辅助用房调整为实训楼3#;取消地下蓄水池;取消原20#学生宿舍及南侧的生态停车位,将其调整为绿地。

二、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净用地面积*.84㎡(调整前*.84㎡),计容总建筑面积*.00㎡(调整前*.00㎡),容积率1.55(调整前1.55),建筑密度25.72%(调整前25.78%),绿地率35.28%(调整前35.01%),标准停车位289个(其中地上230个,地下59个)(调整前地上停车位286个)。

由于该校已出具规模,本次日照分析仅针对日照影响范围内宿舍楼进行日照分析。经信息中心复核,总图调整后,宿舍楼日照影响无恶化及增加,调整后总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CXTJ*号)及相关规范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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