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4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
传 真:0563-*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1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 (略)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绩环审〔2024〕12号 | 2024年7月5日 |
2 | 关于安徽毅蕾建 (略) 年洗砂量*吨洗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绩环审〔2024〕13号 | 2024年7月8日 |
附件:1.绩环审〔2024〕12号关于安 (略)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绩环审〔2024〕13号关于安徽毅蕾建 (略) 年洗砂量*吨洗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4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
传 真:0563-*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1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 (略)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绩环审〔2024〕12号 | 2024年7月5日 |
2 | 关于安徽毅蕾建 (略) 年洗砂量*吨洗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绩环审〔2024〕13号 | 2024年7月8日 |
附件:1.绩环审〔2024〕12号关于安 (略)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绩环审〔2024〕13号关于安徽毅蕾建 (略) 年洗砂量*吨洗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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