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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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吨油田化学助剂生产及中试基地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川奥米能 (略)

四川省众诚 (略)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内,购买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已建标准厂房约9378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年产*吨油田化学助剂生产线及原料暂存、成品暂存、危废暂存、办公用房等配套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吨油田化学助剂生产能力(共12种产品)。本次环评不含项目中试基地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约*元。

废水:项目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酸碱吸收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拖地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RO浓水、实验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池处理,会同生活废水进入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预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经园 (略) 进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投料粉尘、混合粉尘、磨粉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采用局部密闭+集气罩(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会同进料废气(管道收集)、注塑及挤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工艺废气(管道收集),经酸洗+碱洗+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反应釜、挤出机、切粒机、磨粉机、混合机、冷却塔、风机、水泵、真空泵、空压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水隔油池废油、废水沉淀池污泥、真空泵定期排水、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实验样品、实验废液、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前三次清洗)、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RO膜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吨油田化学助剂生产及中试基地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川奥米能 (略)

四川省众诚 (略)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内,购买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已建标准厂房约9378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年产*吨油田化学助剂生产线及原料暂存、成品暂存、危废暂存、办公用房等配套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吨油田化学助剂生产能力(共12种产品)。本次环评不含项目中试基地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约*元。

废水:项目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酸碱吸收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拖地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RO浓水、实验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池处理,会同生活废水进入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预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经园 (略) 进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投料粉尘、混合粉尘、磨粉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采用局部密闭+集气罩(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会同进料废气(管道收集)、注塑及挤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工艺废气(管道收集),经酸洗+碱洗+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反应釜、挤出机、切粒机、磨粉机、混合机、冷却塔、风机、水泵、真空泵、空压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水隔油池废油、废水沉淀池污泥、真空泵定期排水、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实验样品、实验废液、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前三次清洗)、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RO膜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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